上回:
幽林(一)
幽林(二)幽林(三)幽林(四)
幽林(五)幽林(六)幽林(七)
第十六章是的,我几乎快被李碎驯服了。他的温柔,他的执着,他为我编织的未来,都在一点一滴迷惑我的心。尽管那是罪恶的,违背了天理的,我却还是无法抵挡地被他吸引。我正在沉沦,甚至遗忘了前方是万劫不复的地狱。直到辛然的出现。她直直站在那儿,尽管身形瘦小,却不见一丝孱弱,眼神透着股决然。虽未开口,却已道尽千言万语。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出她这些日子是如何挺过来的。以绝望为食,与死亡为伴,逆境反而让她更加强大。原以为她会对我恨之入骨,可她却只是笑了笑,冲我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握着一把折叠刀,开始缓慢靠近李碎。我瞬间明白,辛然是回来复仇的。她猜到了背包里的石头是李碎换的,把她绑在屋外风吹日晒的人是李碎,想置她于死地的人也是李碎。辛然真正恨之入骨的人,是李碎。在死亡边缘徘徊了那么久,纵然是再没脑子的人,也该懂得不打无准备之战。经历了上次的失败,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她绝不会再冒然行动。辛然一定看出了李碎伤残,也摸清了走出幽林的路。可她凭什么,认为我会帮她?我的心跳飞速加快,而李碎对此一无所知,正冲我温柔地笑,身体的伤痛让他暂时丧失了警觉性。——李碎,还是辛然?我常常面临各种选择。是对真相追根究底,还是装傻充愣逃避事实。是有血缘关系的哥哥,还是素不相识的杀手。是一辈子被困在幽林,还是出去住所谓别墅。无论我做何选择,都是建立在被李碎牢牢控制的前提下。李碎给我的,从来都没有自由这个选项。正如他所说,我们余生都将在一起。我和爸妈,余生都将活在他的阴影之下。即使他洗白杀手的身份,再不囚禁与强迫我,从此对我万般迁就,我也永远忘不了他讲过的那个故事。虽然他嘴上说是骗我的,可他眼中对亲情的渴求不是假的,迫切想要见我父母的心不是假的,提起一家四口时话语中的期待与憧憬也不是假的。就算我能装一辈子傻,可爸妈呢?他们会认不出自己的孩子吗?只要有李碎在,我就不可能再过回以前的生活。为了我,他舍弃亲情,脱离组织,失去胳膊,一身狼狈,却仍旧在努力冲我微笑。我很想抱抱他,但,我更想做个正常人。于是,我轻轻按住李碎的肩膀,与他四目相对:“李碎,我喜欢你。”李碎身形一僵,满眼都是震惊,似乎不敢相信我的话。这样一来,他全部的注意力都会放到我身上,更加无暇察觉身后的辛然了。我继续说:“不管我如何逃避与抗拒,这几天晚上我独自躺在被窝时,脑海里竟然全是你的影子。我是那么想念你的呼吸、亲吻和拥抱。曾经最令我害怕的你,如今却是唯一能带给我安全感的人。我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都在承认,我喜欢你。”李碎眼神在颤抖,表情变得不知所措。而辛然,正在一步一步接近我们。“那天你为我洗床单,是我第一次心动。我觉得你这人好奇怪,明明是个冷血杀手,却又做出这么温柔的事,带着费解和迷惘,我的心开始为你悸动。后来你夸我好看,我心底不知多雀跃,二十几岁的人了,却像个情窦初开的高中生,真是傻极了。”“你每一次对我好,其实我都暗暗记在心里,只是我始终怀有罪恶感,纠结于这样的感情到底该不该存在,所以才一次次推开你,拒绝你,痛斥你。但此时此刻,我忽然不想管那么多了。”我双手捧住李碎的脸,俯下身,缓缓靠近他。李碎的瞳孔,绽放出明亮的光,比任何时候都要耀眼夺目。“李碎,无论你是谁,无论我们是什么关系,我都喜欢你,永远喜欢你。”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我看到李碎的眼睛在微微闪烁着,像只乖巧的小狗,静候主人的亲吻。在四瓣唇相触的前一秒,辛然终于停在了李碎身后,高高地举起了刀。我并不害怕跟李碎在一起,我怕的是,看到父母绝望崩溃的样子。事情还没有发生的时候,人们永远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决定。就像曾经总嫌弃爸妈太唠叨、无比渴望一个人搬出去住的我,永远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为了爸妈,亲手将一个人推向死亡。尽管这个人,可能是我的亲生哥哥。结果那把折叠刀却是直直刺向我的。一股巨大的冲力后,我缓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正被李碎护在身下。他用仅剩的一条胳膊替我挡下了一刀。刀身狠狠插入他的肩膀,瞬间血流如注。我瞪着辛然,在心里大骂她八辈祖宗。辛然冲我眨眨眼:“抱歉抱歉,他毕竟是反应灵敏的职业杀手嘛,我怎么可能轻易伤得了他呢?但如果我的目标是你,他肯定条件反射替你挡下来,这是计策,计策喔!”李碎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双眸刹时失去光彩,呆滞的目光慢慢落在我脸上:“刚才的告白,全是假的吗?”而我心里想的是:只捅中肩膀,是死不了人的。我心一横,毫不犹豫地拔出插在李碎肩膀上的刀,对准他的脖子用力捅了下去。李碎没料到我会有此举动,下意识攥住我的手腕,刀刃一歪,在他脸上划了一道很深的口子。那张曾经俊美的脸庞,此刻血肉外翻,变得无比狰狞。等我反应过来时,手上的刀已经被李碎夺了过去。我立即冲不远处的辛然喊道:“快把地上的皮箱捡起来!里面有枪!”辛然反应迅速地扑过去打开了皮箱,拿出一把黑色手枪,熟练地上膛,将枪眼对准李碎:“真巧,我学过怎么用枪。”哪怕李碎现在一刀刺穿我的心脏,我也认了。在他杀了我那一刻,辛然的子弹也会飞向他。让我们把所有秘密都带去地狱,那样爸妈就永远都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唯有死亡,才能掩埋一切。可他却只是定定地望着我,微弱的声音飘进我耳朵里:“为什么?”为什么?还能为什么?从一个怪物身边逃走,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我与他四目相对,身体在颤抖,声音却似寒冰:“从开始到现在,我唯一的信念,就是逃离你。”李碎抬起手,指尖抚过我的脸,无力一笑:“你骗人。”我猛地推开他,冲辛然喊:“快开枪!”还有什么好怀疑的呢?我和李碎一定是货真价实的兄妹。因为我们的血液,一样冰冷。不,我比他更加铁石心肠。之前的软弱与顺从,都是因为我没得选。一旦我有得选,便绝不留情。我曾以为,如果不想被黑暗吞噬,就只能自己化身光明。然而不是这样的。那点微茫的光,转瞬即逝,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与黑暗融为一体,从而滋生出更为强大的黑暗,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随着一声枪响,李碎的后背绽开血花。昔日那个仿佛能掌控一切的孤傲杀手,此刻输得一败涂地。浑身上下如垃圾般狼狈不堪的他,始终深深地注视着我。那双细长的眼睛,藏着万种情绪。苍凉,忧伤,凄然,无助。还有,微弱的,虚无缥缈的,一丝希望。直到这一刻,他还是对我抱有希望,认为我会站到他那边。就像,他第一次把我压在身下时,我也曾抱有一线希望,以为他会放过我。我走到辛然身旁站定,对她说:“继续。”辛然完全可以将李碎直接击毙,可她却只是随手一枪打在了李碎那条断肢上,然后停下来欣赏李碎痛苦的表情,似在享受一场无比畅快的虐杀游戏。她冲李碎露出无比甜美的微笑:“李先生,你实在太狠心了,连沉小姐都愿意放我走了,你却不留一丝活路给我。”“当我发现背包里的食物被全部换成了石头时,对你的恨超越了一切。要知道,恨比爱强大多了。恨意,甚至可以让一个死人从坟墓里爬出来。你想让我死,那我偏活给你看。”“这股恨意,让我疯狂,也让我成长,并且促使我找到了走出幽林的路。但在出去之前,我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把你踩在脚下,亲自折磨你,践踏你。就像你当初对我一样。”“其实,被我杀掉的那四个男人中,有一个是我男朋友。我很喜欢他,但在生死面前,爱情实在太微不足道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去碰他的尸体。可是因为你,我不得不把心爱的男朋友挖出来,一口一口吃掉他。我真的好痛苦,好舍不得喔。”辛然露出夸张又做作的悲伤表情,好似在演言情剧,让人分不清她到底是在瞎掰还是认真的。又是一枪,打穿了李碎握刀的手。仅有的一只手。刀掉落在地,他没有去捡。“连老天爷都在帮我,在我下手前就让你受了重伤。其实刚才在森林里我就发现你了,面色惨白,走路不稳,衣服上全是血,最好笑的是还缺了条胳膊。但比起直接杀死你,我还是更想看到你心如死灰的凄凉表情。伤成那个鬼样,还坚持要跑到幽林找沉小姐,如果在这种时候被她背叛,你一定比死还绝望吧?”辛然抛给我一个媚眼:“沉小姐,托您的福,我的复仇非常成功。瞧,李碎现在的表情,像一条没人要的贱狗!还是残疾的!”说罢辛然又开始大笑,仿佛在欣赏一部精妙绝伦的喜剧。李碎没有理会辛然,甚至连看都没看她一眼,而是支撑着站起身,鲜血浸透了他的衣衫,但他似乎感觉不到任何疼痛,一步一步向我走来。他的身体发着抖,一只手在大衣口袋摸索了半天,最后掏出一根棒棒糖,颤颤巍巍地递向我:“渺渺,这是我回来路上买的,刚刚忘了给你。”透明的包装纸,彩色的糖果。再普通不过的,街上随处可见的那种棒棒糖。被子弹打穿的手掌渗出血来,沾到了棒棒糖的包装纸上,李碎连忙用衣服蹭掉血迹。“你在过家家吗?”辛然发出疯狂的笑声,然后又是一枪,打在了他的腿上。李碎失去重心跪坐在地,又挣扎着爬起,一瘸一拐地继续向前。他的身体似乎每一处都在往外冒血,每艰难地踏出一步,地面都会留下一滩鲜红的血迹。我下意识后退,抗拒他的靠近。他脸白如纸,无望地看着我。很快地,李碎的喘息开始微弱,眼底逐渐被死灰覆盖。在离我仅剩半步时,终于两腿一软,重重摔向了地面,再也没有爬起来。而那只紧抓着棒棒糖的血手,正朝着我的方向。辛然上前踢了他两脚,就像对待路边的野狗,歪头一笑:“哎呀,死透了。”不知何时溢满眼眶的泪,从脸颊缓缓滑落到地上。我抬手擦掉眼泪,转身走进石屋,翻出铲子和锄头,对辛然说:“帮我一起把他埋了。”李碎一定至死都想不到,曾经我们一起种菜的工具,如今竟被我用来埋葬他。记得那天阳光很好,穿着白衬衣的李碎抄起锄头认真种菜,违和的画面让我忍不住爆笑,他无奈又温柔地对我说:“不要偷懒。”而现在,同样的位置,我终于不再偷懒,比任何时候都要认真,手里的锄头一下接着一下,奋力挖开脚下的泥土。那些已经长出根茎的菜苗,此刻被掀翻到一边,再无人问津。就让这些泥土埋葬掉一切与李碎有关的记忆,假装我的人生从未扭曲过吧。足以装下一个成年人的土坑,被我们很快挖好。我拉左腿,辛然拉右腿,合力将李碎的尸体拖了进去。那根棒棒糖掉落在我脚下,我弯腰捡起,发现它已经碎掉了。我曾经随口告诉过李碎,正常兄妹可能会为了抢一根棒棒糖大打出手,于是他记在心里,特意买来讨好我。他这是,想做个好哥哥吗?“所以说,你真是无与伦比的幼稚。”我扯动了一下嘴角,抬手将棒棒糖扔进了土坑里。李碎孤零零地躺在那儿,犹如一块破败的抹布。一把又一把潮湿的泥土砸落下去,盖住他伤痕累累的身体。他的胸膛早已没有任何起伏,眼睛却始终直勾勾瞪着我,仿佛连死也不能瞑目。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如今还脱离了从小长到大的杀手组织,这样一个人,即使突然从世上消失,也不会有任何人找他。他会永远沉睡在幽林深处,腐烂生蛆,化为白骨。当最后一把泥土盖住李碎苍白的脸,我的灵魂像被抽走,当即虚脱倒地。辛然顺势举枪对准我,笑眯眯地开口:“沉小姐,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吗?你可是知道了所有真相的目击者,于情于理我都不该留你这条命。”我懒得挣扎:“麻烦爆头,可以死快一点,谢了。”“你这样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动手了!”辛然气鼓鼓地放下枪,“算了,把你杀了就等于让你跟李碎在阴间团聚,我才不会便宜了他!你好好活下去,跟别的男人恋爱结婚,才是对他最大的报复。”我自嘲地笑起来。是啊,毕竟我的梦想是交八百个男朋友。“诶?这是什么?”辛然好奇地翻开皮箱里的亲子鉴定书,目光渐渐僵住。“那是伪造的。”我轻声说,从她手中接过鉴定书,一页一页撕成无数片。白色的纸屑随风扬起,散落在李碎的坟墓前。辛然难得沉默下来,静静等我撕完,才转身道:“走,回家。”我最后望了一眼这间棺材般的石屋,想起李碎曾说过的话:一个不被家人在乎的孩子,从出生就应该待在棺材里。而现在,他将永远待在这里了。然后我站直身子,拍拍衣服上的土,头也不回地跟在了辛然身后。——该回家了。第十七章从小到大,我许过无数愿。希望漂亮,希望有钱,希望出人头地。归结到一起,便是希望自己不要那么平凡。平凡仿佛是罪,人人都想摆脱。当我终于意识到,一生平凡才最珍贵时,却早已被命运狠狠掐住了喉咙。那些曾经令我厌烦的平凡日常,如今每一个细节,都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每天早上七点,闹铃都会准时响起,把我从睡梦中唤醒。妈妈总会在我试图赖床时,大踏步走进我的房间,一把扯开窗帘,让阳光照到我脸上。馒头和豆浆,是家里的固定早餐。有一次我随口抱怨吃腻了,妈妈嘴上嚷着“爱吃不吃”,然而隔天早上,餐桌上却摆着她跑了两条街买回来的小笼包。爸爸一直在攒钱买车,这样以后他每天都能开车接送我上下班了,我满心期待着有一天能够拥有自己的专属座驾,不用再挤地铁,不用再独自走夜路。每天出门上班前,爸妈都会不厌其烦地叮嘱我晚上回家记得走大路、注意安全之类的话,我对这样的唠叨早已习以为常,从不放在心上。那时我每天最关心的,是如何才能少加点班,怎么有效减肥,抢购打折的衣服口红,以及,那位经常在公司电梯里遇见的心仪男同事。每天早上他都会体贴地帮我挡住电梯门,眉眼带着淡淡笑意,用最温柔的声音跟我打招呼。事实上我们并不熟,除了“早上好”三个字,几乎没聊过别的话题,但他却是我繁忙工作中唯一的慰藉。那天早上,像往常一样,我们在电梯里相遇。人来人往后,电梯里只剩下了我和他。他忽然轻声对我说:“晚上下班一起走吧?我们顺路。”我转过头,发现男同事正认真注视着我,眼里含着笑。他没有俊美的脸庞,也没有高挺的身材,但很阳光,很亲切,很干净。他是我可以放心喜欢的那个人。心里刮过一阵温暖的风。我捂住发烫的脸颊用力点头,在心里把那一天划为我的幸运日。一下午我都沉浸在悸动中,还被隔壁座女同事调侃了一番。下班前我特意补了补妆,却在对着镜子抹口红时,被领导临时安排加班。我只好欲哭无泪地让等在门口的男同事先走。“没关系,我可以等你。”男同事很有耐心。“不用啦,我们明天再约吧。”我内心得到一丝安慰,但不忍让他等那么晚。“也行,那明天见。”他冲我笑。反正我们以后时间多得是。等明天就好了。——明天。永远也等不来的明天。我定了定神,眼前有着灯光与暖气的办公室渐渐消退,一点一点变回了幽暗的森林。幽林的湿冷气息萦绕在鼻间,凉意从肌肤缓缓渗进血液里。带刺的风透过衣服直直钻进身体,似要将我撕成无数碎片。我低下头,发现自己的双手沾满了混有血迹的泥土。“沉小姐,跟紧了,走丢我可不管喔。”耳边响起辛然的声音,将我从记忆唤回现实。我木讷地跟在她身后,每一步都像踩在荆棘中,却一刻也不敢停下。不知走了有多久。当明亮的马路晃入眼帘,我的意识开始恍惚,仿佛刚从一场长梦中醒来。直到一辆轿车飞驰而过,扬起漫天的灰尘,惊醒了我沉寂的灵魂。“我们还能回到以前的生活吗?”辛然望着那辆车的背影,喃喃自语。她表情迷惘,似乎又变成了当初那个无知懵懂的小女孩。仅需一秒,便能颠覆平静生活。想要恢复如初,却需要一生。我没有说话,而是用力擦着手上的泥土。辛然忽然凑过来挽住我的胳膊,娇嗔道:“我们算不算一对患难姐妹?”我迅速推开她:“那倒没有。”辛然嘟起嘴装不开心。我沉声道:“从今天起,我不认识你,更不认识李碎,我从来都没有被绑架过,也从来没有去过幽林,只是因为工作压力大,一时冲动离家出走而已,这段时间我都在外地见网友。无论旁人怎么询问,我都会是这套说辞。”言外之意是,我绝不会出卖她。辛然灿烂地笑了,轻轻抱住我:“辛苦了,沉小姐。”我怔在原地,安静地接受了这个拥抱。然后她潇洒地转身,走向了与我不同的方向。从那天起,我再也没见过辛然。一切都恍如隔世。街边的楼,路上的人。以及,爸爸妈妈呆掉的脸。他们老了许多,仿佛与我分别了十几年。虽然父母对我去见网友的说法将信将疑,但也没有追问下去。大概是我脸上的表情让他们不忍心开口吧。“平安就好。”我爸强作镇定,双手却始终在颤抖。“你还知道回来……你还知道回来……”妈妈的嗓子早已哑透了,嘶吼着扬起手,却没有我想象中的巴掌打过来,而是猛地将我拽进了怀里,用了最大力气抱住我。这样的父母,怎么可能抛弃自己的亲生儿子?会不会,李碎讲的那个故事,真的就只是一个玩笑?会不会,真的是我想多了?心中有一千一万个问题,可我却只是把脑袋埋进妈妈胸口,低声说:“妈,我想吃你做的红烧鱼。”我闭上眼,想大哭一场,却流不出一滴泪。回到久违的卧室,一踏进房门,脑海里便响起了李碎幽幽的声音——“那个房间非常温馨,有着雪白的吊顶,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书桌和衣橱被整理得一尘不染,地板上铺着柔软舒适的地毯,床头放着他们一家三口的合照,空气中有清新剂的味道。”“而这一切,本该是属于我的。”我停下脚步,抬头看向天花板,雪白的吊顶逐渐变暗,最终变成黑色的石砖,如同一块棺材盖,直直朝我压过来。我闭上眼,提醒自己只是错觉。耳边忽然响起尖利的风声,似有一场暴风雨来袭。我睁开眼,却见窗外阳光大好。我想抱抱自己,却发现手上的泥土还没有擦干净。似乎永远都擦不干净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记不清自己回来多久了,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三个月。因为我每一天都把自己关在卧室里,拉紧窗帘,蜷缩在床上,日复一日。我有了新手机,每天都会收到许多同事朋友的慰问短信。我一条又一条翻看着那些短信,却一个字都不敢回。因为,他在看着我。苍白的。阴冷的。如同鬼魅的。正站在那儿直勾勾盯着我。明明窗外阳光普照,树茂花开。而我的周围,却有着驱不散的泥土气息。仿佛我的身体还停留在幽林深处没有回来。每天早上一睁眼,我的视线都会对上天花板上那只黑色的眼睛。巨大的眼珠一圈又一圈地打着转,仿佛要把我整个人吸进深渊。屋里飘满了燕麦粥的香味,一转头,便能看到李碎正坐在床边,冲我温柔地笑:“起来吃东西。”每一天。每一天。每一天都是如此。哪怕是处于睡梦中,我似乎都能感受到他正躺在我的身旁,像以前一样把我紧紧箍在怀里。“放过我好不好?”我流出泪来,一遍又一遍哀求。唯有在他面前,我才能流出眼泪。只剩下一只胳膊的李碎缓缓靠近我,白皙的脸庞逐渐崩裂,汹涌不断地冒出脓血。那道我亲手种下的狰狞刀疤,在他脸上渐渐扩大,弥漫至整张脸庞。他伸出冰凉的指尖抚去我眼角的泪,用腐烂的喉咙断断续续发出声音:“渺渺,我好想你。”我张开嘴,大概是发出了尖叫,只是我什么都听不到。卧室门忽然被推开,妈妈冲进来,紧紧抱住了濒临窒息的我。这个曾经因为长出几根白头发便坚决要去理发店染黑的爱美妈妈,此刻已经满头灰白,仿若垂老妇人。而背过身去擦泪的爸爸,曾经我心中最高大挺拔的男人,此刻的身影却是那么渺小无助。而这些,都是因为我的脆弱。这是全世界我最亲最爱的两个人。好想把心中的恐惧与委屈全部告诉他们,好想把我经历的每一件事都倾诉出来,好想让他们摸摸我的头,安慰我不用再害怕。可我不能。我一个字都不能讲。我只能努力冲他们微笑:“没事,做噩梦了而已。”既然是噩梦,便总有醒来的一天。或者说,必须醒过来,逼自己醒过来。我的人生,不应该被那段肮脏不堪的经历毁掉。太阳照常升起,四季照常更替。这个世界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或事而停滞不前。而我要做的,就是尽最大努力恢复正常生活。上网,看电视,一日三餐。做一切正常人会做的事。尽管,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梦魇总是被不经意揭起。比如在网站上无意间看见的,跟李碎买给我的一模一样的裙子。比如电视上偶然播放的,跟李碎一起看过无数遍的某部恐怖片。比如饭桌上那碗冒着热气的,跟李碎一起喝过无数次的燕麦粥。比如爸爸妈妈一次次亲昵地唤着我——渺渺,渺渺,我们渺渺。攥紧发抖的拳头。稳住踉跄的双腿。抚平痉挛的心口。我一遍又一遍警告自己:不要崩溃。不能崩溃。不可以崩溃。坚持了那么久,忍耐了那么久,我终于回家了,我成功了,我赢了,我凭什么要崩溃?又一次在半夜醒来,我看着直直站在床边的李碎,轻声说:“我知道你只是幻觉。”李碎惨白着脸,想要靠近我,我颤抖着正视他,凄然一笑:“你碰不到我的,你永远都碰不到我了。”鲜血从他的眼中缓缓流出,如同血色的泪,滴落到地板上,连同他的身体一起,化为虚无的空气。只是后遗症而已,我告诉自己。这些所谓的幻象,以及萦绕在我四周的泥土气息,都是后遗症。夜夜都在我梦中出现的,那张苍白如同鬼魅的脸,也是后遗症。李碎在我面前倒下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幽林带来的后遗症,会跟随自己一生。但我绝不能被击垮。因此变得消沉抑郁,余生都活在梦魇中,那是傻瓜才干的事。因为,逃离怪物身边的我,并没有错。背叛他,抛弃他,埋葬他。全都没有错。我只是除掉了一只打乱我平静生活的害虫。仅此而已。毕竟,我才是受害者。最无辜的受害者。床头柜上的手机忽然发出短信提示音。我拿起手机,看到了那位男同事的名字。我的……幸运日。爸妈告诉我,在我失踪期间,他来过家里很多次,帮了不少忙。他这些天发了很多短信给我。每句话都很简单,明明是一些再平凡不过的日常,与我却像隔着山海。“领导让我转告你,你的位置一直都在,随时欢迎你回公司上班。”“你隔壁座的沈姐要结婚了,给很多同事都发了请帖,也有你的。”“你家附近的废弃公园被拆了,最近正在施工,听说要建一个大商场。”“明天天气不错,很适合出门散心,要一起吗?”——明天。只要活着,就会遇见希望。平时不留情面的领导,会在你失踪后为你保留公司位置。没说过几句话的同事,会在你落难归来后默默充当守护者。我从未对人性抱有多大期待,可这一刻,我愿意相信世间存在美好。只是,我还配拥有美好吗?手机屏幕在黑夜中亮起,暗掉,亮起,又暗掉。如同我犹豫的心,忽闪忽灭。手指又一次按亮屏幕后,我终于打开回复框,编辑了一个“好”字,点击发送。仿佛用尽了我毕生的勇气。卧室里的泥土气息似乎瞬间消失了。天花板上的黑色眼珠也从未存在过。就跟废弃公园一样,所有的梦魇与阴影,最终都会随着时间推移,被一一拆掉,从我的人生中彻底消失。我躺在温暖的被窝里,内心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应该,可以期待一下明天的到来吧?翻了个身,枕头底下忽然传来哗啦声。有点像包装纸的声音。我掀起枕头,看见了一根碎掉的棒棒糖。透明的包装纸,彩色的糖果。再普通不过的,街上随处可见的那种棒棒糖。世界安静下来。原本紧闭的衣橱门,悄无声息地开了一条缝。—完—禁止转载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