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

用张嘉佳的话来开头挺合适。

我从一些人的世界路过,一些人从我的世界路过。

陆陆续续写了许多睡前故事,都是深夜完成。它们像寄存在站台的行李,有的属于自己,有的属于朋友,不需要领取,于是融化成路途的足迹。

但我觉得它们很漂亮。一旦融化,便和无限的蓝天白云不分彼此,如同书签,值得夹在时间的罅隙里,偶尔回头看看就好。

其实这本书中,一部分连短篇都算不上,充其量几笔涂鸦。但我知道,它们能给喜欢的人一点点力量,一点点面对自己的力量。

因为在过去的岁月,我们都会想去拥有一个人的全世界,可是只能路过。

满城的雨水,模糊的痕迹,呆呆伫立一步也不想往前。哪怕等待,认真守护每个路口,最后却发现对方已经不在这里了。

这些并不可怕。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

我想告诉你,坐会儿,喝一杯,或者看看风景,然后就继续往前吧,以我们必须幸福的名义。

读过睡前故事的人会知道,这将是一本纷杂凌乱的书,

像朋友在深夜跟你的叙述,叙述他走过的千山万水。

这个朋友就是我。

故事里,形形色色的主人公到处串场,转身却又不见。

那么多篇文章,有温暖的,有明亮的,有落单的,

有疯狂的,有无聊的,也有莫名其妙的,

还有信口乱侃、胡说八道的。

我有时候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双目对视超过三秒钟真诚的沉默,就有了让对方眼圈发红的神奇能力。

老王,我便利店打工那几天遇到的。

老家在中国中部的一个省,据他自己说初中也没毕业就到处跑,干了不少活儿,后来成了便利店的店长,然后我们认识了。

收银台后面有个杂乱无章、细小狭隘的仓库。过道里,塞不下一把椅子,我经常蹲坐在门口的饮料箱上,和老王聊天。

吃饭都是要拿到仓库里吃的,不要想象它很大,充其量半个房间的大小,叠着各种饮料框子。

于是就混着加热后的半加工食品的味道和烟味,不难闻,反而踏实,这是真实的踩得到底下的人生,我前脚抵着墙,背就能靠在另一面墙上,“为什么来这里?”我问他。

“我来这里还和老家的女朋友分手了。”

虽然他很没逻辑的回答,但无伤大雅,我没兴趣对细枝末节的文法刨根问底,我在乎故事。

顺着他的话我问下去,“为什么分手?”

“没时间啊。每天白班夜班,没时间见面又没钱。”

“结婚为什么需要钱?”我问他。

“娶媳妇儿不要钱?她爸妈还不愿意把女儿嫁出去咧。”他理所当然地回答我。

我说:“结婚不简单吗?就是领个证。相爱才重要。”

“你不办酒席了?还得买房,还要聘礼。”

“那就租房,聘礼没必要。酒席也是。”

老王抻着头笑着看我,好像在欣赏我胡说八道。

“那娶你倒是简单了。”

我懒得辩驳,他又说:“不是每个人像你一样。”

“所以是这个社会的悲哀,生活难道这么复杂吗?”我懒懒洋洋说。

“你不懂,没那么简单。”他难得认真的样子,倒是有点有趣好笑。

“那就不结婚,”我说。

“你能一辈子不结婚?爸妈不着急?”

我听完心想这就爹味出来了。

“为什么不能?结婚是很重要的事情吗?”我问他。

他又说你们年纪小,还不懂。

我觉得好像人就被这么困在生活的一潭死水里了。

“人生没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你死了,什么也带不走,什么也没有。钱够花就行了,没那么重要。我觉得你现在就很好。”

“怎么说呢,我之前在温州赚了几千又花了。”他又没头没脑地开始说了一堆,具体我也记不清楚了,总之就是结婚啊钱啊生活的琐碎。

“要不要结婚是你的事情,要不要买房是你们自己的事情,做什么工作是你自己的事情,赚多少钱更不容他人置喙。你所谓的规矩条件从来不是应该给自己承担的,这是整个世界和社会的错,病了。”

这时候再用文学哲学的晦涩难懂说出来意义不太大,直接这么说好像有点太鸡汤太绝对,不够准确但很直接。

我在仓库的门口临着冰柜,脚微麻了。老王就瘫坐在里面的商品框旁边,垂着头,认识他这几天,也就这个时候像一头麻木的老黄牛。平时他像是一只奋斗的精明又有点憨的兔子,当然不是大白兔,是大黄兔,整天都在抽烟可不就成了黄色的了。

他就操着一口乡音,面目狰狞地问我,“你懂那种一晚上可以掏不出一分钱的感觉吗?我他妈就想抽根烟,你有过那种可以一个月工钱都不要就想要那个时候给我根烟的感觉吗?”

他看着我,仓库里冷得像冬天钻出的被窝,我穿着绒绒的裤子,看他眼圈发红,滚烫。

我讲不出话来,我确实不懂。我不懂这种感觉就没有什么资格以仿佛圣人又柏拉图式的视角来侃侃而谈,我又有过被生活鞭打过到一晚上口袋里一分钱也没有的感觉吗,君子忧道不忧贫,君子谋道不谋食,在普通人的生活里藏着的崩溃面前太讽刺了。我不忍心说话了。

店里除了老王,我,还有两个男生,一个比我还小一岁,一个和我同龄,不读书了。他们对我很友好,经常帮助我干活,我挺喜欢他们的。晚上交班的时候,他们俩就在仓库里抽烟打游戏。

“昨天晚上打了一晚上,都给我打麻了。”

“老王一开始新官上任三把火,一下子订太多货,最后亏死。”

“要不怎么说老王就是个大聪明呢。”

听他们在仓库里闲聊,我也自得其乐,我觉得人和人的关系就是很简单,我喜欢简单的生活,简单的关系。

人与人的交往多半肤浅,或只有在较为肤浅的层面上,交往才是容易的,一旦走进深处,人与人就是相互的迷宫。

便利店结束之后,我去做老师了,周围的人是友善的,可我越来越觉得悲伤,我清楚悲伤的缘由,却自怨自哀起来。

当然我也还很年轻,常常看到有访谈节目里会出现的一个问题是,你会对二十岁的自己说什么?

哪怕读了再多心理学,再多哲学的书籍,我唯一无法释怀和不想面对的事实就是我必须承认,可怜而且无奈的是我们总是用一辈子的时间怀念和回忆过去。

对二十岁的自己说什么,我心想难道二十岁很年轻吗?

承认年轻是一个非常短暂易逝的瞬间,而我不愿意承认我处在这个瞬间中,然后要失去。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唯一不愿意面对的。

马上开始有了焦灼焦虑感,既然处在一个二十八岁的人怀念的年纪,到底做些什么才不后悔不荒废,我二十八岁的自己到底希望现在自己是在做什么。

我在一个无边的草原上,遍地开花生草,哪里都能坐下哪里都是此刻的风景,但是脚底心扎得我疼,好像现在站着的地方总是不够正确。

总觉得好多事情都太迟了,我明白的太迟了,做的太迟了。

20岁是一个尴尬的交点,想做并且早该做的事情畏手畏脚地开始,想结束并且早该结束的事情又拖拖拉拉地停止。

做老师的这段时间,看到了百百个瞬间的自己。

第一次去的时候遇到一个小男孩,安安静静的小小一个,写着写着作业,他突然抬头看我,“我妈妈生病了,我姐姐也回老家了。家里就剩我和妈妈了。”尾音是带点哭腔的那种小童声。

我也有点诧异,不知道是不是学了佛学和看了更多这方面的书,搞得我全身散发着慈悲的光芒,别人和我聊天常常聊到哭,最后我也哭起来。

但第一次见面,也没有说过话的人从来没有那么直接地说到啜泣起来。

他非常直接地和我袒露,这就是我常有的交流节奏,我喜欢真诚纯粹的人。

周围嘈杂声很稀疏但密度很大,我那一刻想说的太多反而语塞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19年底是第一次去法喜寺,那个时候我说年是我的痛觉被打开的一年。

这是个缓慢而痛苦的过程,我花了一年多。

从前看人流泪,原来是在海螺听海。而今这一汪海,在我周身真正摊开来,远远相望的是各自浮沉,互不能救,孤独飘零的人。

好在我还很新鲜,好在美和天边从来没有放弃震撼我。从前次次,以后次次,都还将为美和天边,奔奔舟车,仆仆风尘。

但这个时候我们都是世界上一瞬间的孤岛。

我问他为什么姐姐走了。

他说就是回去了,她想回去了。

我觉得事情不是那么清楚,但是气氛场很充沛,大致能猜到他的意思,我对痛觉极其敏锐。

原来不管什么年纪,也有孤独到没有办法释怀的瞬间以至于对陌生人脱口而出,藏不住了,随便说说吧。

我有很多专业的方法和理论,但是那种交织着现实色彩的环境中太难了。

只好掩藏成自己是一个温柔一些的正常人安慰他说等你长大了,你也能去。

“我姐姐以前也在这。他们都走了,我去不了了,妈妈也生病了。”其实他的话已经断断续续,情绪也是断断续续。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小时候是一个特别害怕对视的人,这一年的变化很大,成了一个非常喜欢用眼睛的人,因为我保证我每次的注视是真诚简单的,如果能给你带来一些力量的话。

他也看着我,然后我看他转过头去用袖子擦眼泪,我也一下子往别的地方看来看去,好像这样就能尽量让眼睛快速蒸发掉一些雾气。

为了避免被当成奇怪的、莫名其妙的人,必须要掩藏一些真实性,有点无趣有点悲哀。

曾经青葱也期许,到今再也没有需要返校的礼拜天,再也没有校服的衣柜,也没有机会讲出那些只有中学生才说得出口的话。

就是人生是分段的,现在是再也回不去了。

做小学生、中学生的机会就那么一次,过去了是再也没有办法改变的事实。我觉得好遗憾好难过,同时巨大焦虑感袭来,又觉得什么都没意思了。

现在的我、今年的我也只有这一次了,几年后怀念今天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于是我们边怀念边鼓起勇气也不敢回头了。

我看到小朋友用的自动铅笔,还是好多年前我和朋友约好周末去新华书店买过的那一支。

玩来玩去的游戏也就那几个,打的手背都红了,玩断了好多好多草根。

初中的男生还是那样子,喜欢吊儿郎当地哐当一声坐在椅子上,把椅子拉开的声音呲啦呲啦的。背好的英语书就砰的一声甩到桌子上,连带着桌子上的水笔滚落。

他倚在椅背上就转头和后座风风火火的女生吵起来,椅子就这么嘎吱嘎吱地悬在一半的地方。

季节几番更替淘选,如今只剩下,素色毛衣,长镜头,和几首慢歌。

麻雀成了枯枝上唯一的客人,我在循规蹈矩的晴和雨中,等同一班车。

才理解了,什么叫,没有人永远年轻但永远有人年轻着。

以前完全不明白人生能有什么意义,有段时间不断不断问身边的人,“你为什么学这个专业,你以后想做什么?你喜欢它吗?为什么喜欢?”

常常被误认为我在做问卷调查,其实就是我个人一个老实巴交的诚实的感到好奇的问题。

我觉得是值得被问的,却好像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我不知道为什么,但当然我也非常理解。

遇到过一个当时非常不解的回答,他和我说我学这个是因为我活着的每一分钟的呼吸都是为了这个,“我是不学没有活着的意义所以才学。”

直到后来我都不敢相信我是这么幸运也可以找到一件我活着呼吸的每一分钟都是为了这个的事情,从其引申而上。这个世界需要普通人的声音。

便利店打工才六天,但很多时刻都不禁感叹原来他们是这样的人生却也拥有着小小的智慧和感悟,真的好奇妙,而且从他们身上我又相信人生还是值得过的。

常常在想,我是这么幸运有能力发现这么多普通人闪闪发光的样子。遇到这么多不同的人,再发现各自有趣的地方,这好幸福。

回到中国之后,陆陆续续做了很多事情,去了很多地方。

原来人生的意义是体验。

当然现在也还是想追求好,但问自己真的想要什么很重要,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想到这里我觉得我停不下来。

不管现在在哪里,我永远觉得下一个地方新鲜,我想去瑞士徒步一整天,我想去荷兰听风车的那个声音,想在加州的公路上看阳光是不是橘色的,想去巴黎街上观察骑自行车的人。

我意识到我年轻的要命。天亮了我要去学骑马,斗牛,学跳Flamenco,我要爬上大阳台,看对面屋顶和我一样年轻的泥瓦匠,那沸腾的铜色脊背,我还要学一门新语言调情。

我的心脏像少年紧握的拳头,啊,我要爆炸了我什么都想尝试我哪儿都想去。于是我连忙拉紧百叶窗,要用一整天消化掉这没头脑的不高兴。

我朋友常常感叹说谁还能留住你啊,你没办法被留在任何地方任何人身边的。我有十几箱的行李留在伦敦,下一秒我说我要搬去香港读书了。

她说能做出这样的事情简直太是你了!

不需要小时候想象中有一天突然好运降临被什么大人物好像钦点着说你就是个学什么什么的料啊,以此说服自己就应该学习什么,走什么样的路。

都没有的,简简单单,你生活中某一段经历里遇到了人,普通人,你被打动了,在这个过程中才认识了自己。

我想起了丁尼生的一首诗,他说灵魂不喜欢坐在镀金椅子上,只喜欢我行我素,永无休止。这是博尔赫斯口述里的。

一个灵魂越确定,它就越需要新东西。灵魂像一介浪子,它钟爱陌生,总是身在别处。

史铁生写过说事实上你唯一具有的就是过程。

一个只想使过程精彩的人是无法被剥夺的,因为死神也无法将一个精彩的过程变成不精彩的过程,因为坏运也无法阻挡你去创造一个精彩的过程,相反你可以把死亡也变成一个精彩的过程,相反坏运更利于你去创造精彩的过程。

于是绝境溃败了,它必然溃败。

你立于目的的绝境却实现着、欣赏着、饱尝着过程的精彩,你便把绝境送上了绝境。

梦想使你迷醉,距离就成了欢乐;追求使你充实,失败和成功都是伴奏;当生命以美的形式证明其价值的时候,幸福是享受,痛苦也是享受。

你会不会有这样一种感觉?看不清楚前程的景色,却笃定地闷着头朝一个方向冲。该来的不一定会来,但你一定会去该去的地方,像是有人在那里等你,已经一砖一瓦砌好了你的热望。岐路反而是归途,远方更像故乡。

人的一生最后也就是在那两三件事上,改变命运的时刻可能也就那两三次,我感觉我的至少一次过去了,然后也不知道该松口气还是什么。

不知道遇到过的人还会不会再见面,可能到这里打住了,可能有一年的某一天在北京的利群烤鸭门口排队见面了,我眯起眼睛看你。

当然可能不是北京,也可能认不出来。

笔快没水了,就此打住。

青山不改,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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