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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个清澈的、无月亮的夜晚仰望星空,能看到的最亮的星体最可能是金星、火星、木星和土星这几颗行星,还有巨大数目的类似太阳、但离开我们远得多的恒星。事实上,当地球绕着太阳公转时,某些固定的恒星相互之间的位置确实起了非常微小的变化——它们不是真正固定不动的2这是因为它们距离我们相对靠近一些。当地球绕着太阳公转时,相对于更远处的恒星的背景,我们从不同的位置观测它们。这是幸运的,因为它使我们能直接测量这些恒星离开我们的距离,它们离我们越近,就显得移动得越多。最近的恒星叫做普罗希马半人马座,它离我们大约4光年那么远(从它发出的光大约花4年才能到达地球),也就是大约23万亿英哩的距离。大部分其他可用肉眼看到的恒星离开我们的距离均在几百光年之内。与之相比,我们太阳仅仅在8光分那么远!可见的恒星散布在整个夜空,但是特别集中在一条称为银河的带上。远在公元年,就有些天文学家建议,如果大部分可见的恒星处在一个单独的碟状的结构中,则银河的外观可以得到解释。碟状结构的一个例子,便是今天我们叫做螺旋星系的东西。只有在几十年之后,天文学家威廉·赫歇尔爵士才非常精心地对大量的恒星的位置和距离进行编目分类,从而证实了自己的观念。即便如此,这个思想在本世纪初才完全被人们接受。年,我们现代的宇宙图象才被奠定。那是因为美国天文学家埃得温·哈勃证明了,我们的星系不是唯一的星系。事实上,还存在许多其他的星系,在它们之间是巨大的空虚的太空。为了证明这些,他必须确定这些星系的距离。这些星系是如此之遥远,不像邻近的恒星那样,它们确实显得是固定不动的。所以哈勃被迫用间接的手段去测量这些距离。众所周知,恒星的表观亮度决定于两个因素:多少光被辐射出来(它的绝对星等)以及它离我们多远。对于近处的恒星,我们可以测量其表观亮度和距离,这样我们可以算出它的绝对亮度。相反,如果我们知道其他星系中恒星的绝对亮度,我们可用测量它们的表观亮度的方法来算出它们的距离。哈勃注意到,当某些类型的恒星近到足够能被我们测量时,它们有相同的绝对光度;所以他提出,如果我们在其他星系找出这样的恒星,我们可以假定它们有同样的绝对光度——这样就可计算出那个星系的距离。如果我们能对同一星系中的许多恒星这样做,并且计算结果总是给出相同的距离,则我们对自己的估计就会有相当的信赖度。埃得温·哈勃用上述方法算出了九个不同星系的距离。现在我们知道,我们的星系只是用现代望远镜可以看到的几千亿个星系中的一个,每个星系本身都包含有几千亿颗恒星。图3.1所示的便是一个螺旋星系的图,从生活在其他星系中的人来看我们的星系,想必也是类似这个样子。我们生活在一个宽约为10万光年并慢慢旋转着的星系中;在它的螺旋臂上的恒星绕着它的中心公转一圈大约花几亿年。我们的太阳只不过是一个平常的、平均大小的、黄色的恒星,它靠近在一个螺旋臂的内边缘。我们离开亚里士多德和托勒密的观念肯定是相当遥远了,那时我们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图3.1恒星离开我们是如此之远,以致使我们只能看到极小的光点,而看不到它们的大小和形状。这样怎么能区分不同的恒星种类呢?对于绝大多数的恒星,只有一个特征可供观测——光的颜色。牛顿发现,如果太阳光通过一个称为棱镜的三角形状的玻璃块,就会被分解成像彩虹一样的分颜色(它的光谱)。将一个望远镜聚焦在一个单独的恒星或星系上,人们就可类似地观察到从这恒星或星系来的光谱线。不同的恒星具有不同的光谱,但是不同颜色的相对亮度总是刚好和一个红热的物体发出的光谱完全一致。(实际上,从一个不透明的灼热的物体发出的光,有一个只依赖于它的温度的特征光谱——热谱。这意味着可以从恒星的光谱得知它的温度。)并且,我们发现,某些非常特定的颜色在恒星光谱里找不到,这些失去的谱线可以因不同的恒星而异。既然我们知道,每一化学元素都有非常独特的吸收光谱线族,将它们和恒星光谱中失去的谱线相比较,我们就可以准确地确定恒星大气中存在什么元素。在20年代天文学家开始观察其他星系中的恒星光谱时,他们发现了最奇异的现象:它们和我们的银河系一样具有吸收的特征线族,只是所有这些线族都向光谱的红端移动了同样相对的量。为了理解这个含意,我们必须先理解多普勒效应。我们已经知道,可见光即是电磁场的起伏或波动,其频率(或每秒的振动数)高达4到7百万亿次的振动。对不同频率的光,人的眼睛看起来为不同颜色,最低的频率出现在光谱的红端,而最高频率在蓝端。想像在离开我们一个固定的距离处有一光源——例如恒星——以固定的频率发出光波,显然我们接受到的波频率和发出时的频率一样(星系的引力场没有足够强到对它有明显的效应)。现在假定这恒星光源开始向我们运动,当光源发出第二个波峰时,它离开我们更近一些,这样此波峰到达我们处所用的时间比恒星不动时要少。这意味着,这两个波峰到达我们的时间间隔变小了,所以我们接收到的波的每秒振动数(频率)比恒星静止时高。同样,如果光源离我们而去,我们接收到的波频率就变低了。所以对于光来说,这意味着,当恒星离开我们而去时,它们的光谱向红端移动(红移);而当恒星靠近我们而来时,光谱则蓝移。这个称之为多普勒效应的频率和速度的关系是我们日常所熟悉的,例如我们听路上来往小汽车的声音:当它开过来时,它的发动机的音调变高(对应于声波的高频率);当它通过我们身边而离开时,它的音调变低。光波或无线电波的行为与之类似。警察就是利用多普勒效应的原理,以无线电波脉冲从车上反射回来的频率来测量车速。在哈勃证明了其他星系存在之后的几年里,他花时间为它们的距离以及观察到的光谱分类。那时候大部份人相信,这些星系的运动相当紊乱,所以预料会发现和红移光谱一样多的蓝移光谱。但是,十分令人惊异的是,他发现大部份星系是红移的——几乎所有都远离我们而去!更惊异的是年哈勃发表的结果:甚至星系红移的大小也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和星系离开我们的距离成正比。换句话讲,星系越远,则它离开我们运动得越快!这表明宇宙不可能像原先人们所想像的那样处于静态,而实际上是在膨胀;不同星系之间的距离一直在增加着。宇宙膨胀的发现是20世纪最伟大的智慧革命之一。事后想起来,何以过去从来没有人想到这一点?!牛顿或其他人应该会意识到,静态的宇宙在引力的影响下会很快开始收缩。然而现在假定宇宙正在膨胀,如果它膨胀得相当慢,引力会使之最终停止膨胀,然后开始收缩。但是,如果它膨胀得比某一临界速率更快,引力则永远不足够强而使其膨胀停止,宇宙就永远继续膨胀下去。这有点像一个人在地球表面引燃火箭上天时发生的情形,如果火箭的速度相当慢,引力将最终使之停止并折回地面;另一方面,如果火箭具有比某一临界值(大约每秒7英哩)更高的速度,引力的强度不足以将其拉回,所以它将继续永远飞离地球。19世纪、18世纪甚至17世纪晚期的任何时候,人们都可以从牛顿的引力论预言出宇宙的这个行为。然而,静态宇宙的信念是如此之强,以至于一直维持到了20世纪的早期。甚至爱因斯坦于年发表其广义相对论时,还是如此之肯定宇宙必须是静态的,以使得他在其方程中不得不引进一个所谓的宇宙常数来修正自己的理论,使静态的宇宙成为可能。爱因斯坦引入一个新的“反引力”,这力不像其他的力那样,不发源于任何特别的源,而是空间——时间结构所固有的。他宣称,空间——时间有一内在的膨胀的趋向,这可以用来刚好去平衡宇宙间所有物质的相互吸引,结果使宇宙成为静态的。当爱因斯坦和其他物理学家正在想方设法避免广义相对论的非静态宇宙的预言时,看来只有一个人,即俄国物理学家和数学家亚历山大·弗利德曼愿意只用广义相对论着手解释它。弗利德曼对于宇宙作了两个非常简单的假定:我们不论往哪个方向看,也不论在任何地方进行观察,宇宙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弗利德曼指出,仅仅从这两个观念出发,我们就应该预料宇宙不是静态的。事实上,弗利德曼在年所做的预言,正是几年之后埃得温·哈勃所观察到的结果。很清楚,关于在任何方向上宇宙都显得是一样的假设实际上是不对的。例如,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们星系中的其他恒星形成了横贯夜空的叫做银河系的光带。但是如果看得更远,星系数目就或多或少显得是同样的。所以假定我们在比星系间距离更大的尺度下来观察,而不管在小尺度下的差异,则宇宙确实在所有的方向看起来是大致一样的。在很长的时间里,这为弗利德曼的假设——作为实际宇宙的粗糙近似提供了充分的证实。但是,近世出现的一桩幸运的事件所揭示的事实说明了,弗利德曼假设实际上异常准确地描述了我们的宇宙。年,美国新泽西州贝尔电话实验室的阿诺·彭齐亚斯和罗伯特·威尔逊正在检测一个非常灵敏的微波探测器时(微波正如光波,但是它的频率只有每秒亿次振动的数量级),他们的检测器收到了比预想的还要大的噪声。彭齐亚斯和威尔逊为此而忧虑,这噪声不像是从任何特别方向来的。首先他们在探测器上发现了鸟粪并检查了其他可能的故障,但很快就排除了这些可能性。他们知道,当探测器倾斜地指向天空时,从大气层里来的噪声应该比原先垂直指向时更强,因为光线在沿着靠近地平线方向比在头顶方向要穿过更厚的大气。然而,不管探测器朝什么方向,这额外的噪声都是一样的,所以它必须是从大气层以外来的,并且在白天、夜晚、整年,也就是甚至地球绕着自己的轴自转或绕太阳公转时也是一样的。这表明,这辐射必须来自太阳系以外,甚至星系之外,否则当地球的运动使探测器指向不同方向时,噪声必须变化。事实上,我们知道这辐射必须穿过我们可观察到的宇宙的大部分,并且由于它在不同方向都一样,至少在大尺度下,这宇宙也必须是各向同性的。现在我们知道,不管我们朝什么方向看,这噪声的变化总不超过万分之一。这样,彭齐亚斯和威尔逊无意中极其精确地证实了弗利德曼的第一个假设。大约同时,在附近的普林斯顿的两位美国物理学家,罗伯特·狄克和詹姆士·皮帕尔斯也对微波感兴趣。他们正在研究乔治·伽莫夫(曾为亚历山大·弗利德曼的学生)的一个见解:早期的宇宙必须是非常密集的、白热的。狄克和皮帕尔斯认为,我们仍然能看到早期宇宙的白热,这是因为光是从它的非常远的部分来,刚好现在才到达我们这儿。然而,宇宙的膨胀使得这光被如此厉害地红移,以至于现在只能作为微波辐射被我们所看到。正当狄克和皮帕尔斯准备寻找这辐射时,彭齐亚斯和威尔逊听到了他们所进行的工作,并意识到,自己已经找到了它。为此,彭齐亚斯和威尔逊被授予年的诺贝尔奖(狄克和皮帕尔斯看来有点难过,更别提伽莫夫了!)现在初看起来,关于宇宙在任何方向看起来都一样的所有证据似乎暗示,我们在宇宙的位置有点特殊。特别是,如果我们看到所有其他的星系都远离我们而去,那似乎我们必须在宇宙的中心。然而,还存在另外的解释:从任何其他星系上看宇宙,在任何方向上也都一样。我们知道,这正是弗利德曼的第二个假设。我们没有任何科学的证据去相信或反驳这个假设。我们之所以相信它只是基于谦虚:因为如果宇宙只是在我们这儿看起来各向同性,而在宇宙的其他地方并非如此,则是非常奇异的!在弗利德曼模型中,所有的星系都直接相互离开。这种情形很像一个画上好多斑点的气球被逐渐吹胀。当气球膨胀时,任何两个斑点之间的距离加大,但是没有一个斑点可认为是膨胀的中心。并且斑点相离得越远,则它们互相离开得越快。类似地,在弗利德曼的模型中,任何两个星系互相离开的速度和它们之间的距离成正比。所以它预言,星系的红移应与离开我们的距离成正比,这正是哈勃所发现的。尽管他的模型的成功以及预言了哈勃的观测,但是直到年,为了响应哈勃的宇宙的均匀膨胀的发现,美国物理学家哈瓦·罗伯逊和英国数学家阿瑟·瓦尔克提出了类似的模型后,弗利德曼的工作在西方才被普遍知道。虽然弗利德曼只找到一个模型,其实满足他的两个基本假设的共有三种模型。在第一种模型(即弗利德曼找到的)中,宇宙膨胀得足够慢,以至于在不同星系之间的引力使膨胀变慢下来,并最终使之停止。然后星系开始相互靠近,宇宙开始收缩。图3.2表示随时间增加两个邻近的星系的距离的变化。刚开始时距离为零,接着它增长到最大值,然后又减小到零;在第二类解中,宇宙膨胀得如此之快,以至于引力虽然能使之缓慢一些,却永远不能使之停止。图3.3表示此模型中的邻近星系的距离随时间的变化。刚开始时距离为零,最后星系以稳恒的速度相互离开;最后,还有第三类解,宇宙的膨胀快到足以刚好避免坍缩。正如图3.4所示,星系的距离从零开始,然后永远增大。然而,虽然星系**的速度永远不会变为零,这速度却越变越慢。图3.2图图3.4第一类弗利德曼模型的奇异特点是,宇宙在空间上不是无限的,并且是没有边界的。引力是如此之强,以至于空间被折弯而又绕回到自身,使之相当像地球的表面。如果一个人在地球的表面上沿着一定的方向不停地旅行,他将永远不会遇到一个不可超越的障碍或从边缘掉下去,而是最终走到他出发的那一点。第一类弗利德曼模型中的空间正与此非常相像,只不过地球表面是二维的,而它是三维的罢了。第四维时间的范围也是有限的,然而它像一根有两个端点或边界即开端和终端的线。以后我们会看到,当人们将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测不准原理结合在一起时,就可能使空间和时间都成为有限的、但却没有任何边缘或边界。一个人绕宇宙一周最终可回到出发点的思想是科学幻想的好题材,但实际上它并没有多大意义。因为可以指出,一个人还没来得及绕回一圈,宇宙已经坍缩到了零尺度。你必须旅行得比光波还快,才能在宇宙终结之前绕回到你的出发点——而这是不允许的!在第一类弗利德曼模型中,宇宙膨胀后又坍缩,空间如同地球表面那样,弯曲后又折回到自己。在第二类永远膨胀的模型中,空间以另外的方式弯曲,如同一个马鞍面。所以,在这种情形下空间是无限的。最后,在第三类刚好以临界速率膨胀的弗利德曼模型中,空间是平坦的(所以也是无限的)。但是究竟可用何种弗利德曼模型来描述我们的宇宙呢?宇宙最终会停止膨胀并开始收缩或将永远膨胀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知道现在的宇宙膨胀速度和它现在的平均密度。如果密度比一个由膨胀率决定的某临界值还小,则引力太弱不足于将膨胀停住;如果密度比这临界值大,则引力会在未来的某一时刻将膨胀停止并使宇宙坍缩。利用多普勒效应,可由测量星系离开我们的速度来确定现在的宇宙膨胀速度。这可以非常精确地实现。然而,因为我们不是直接地测量星系的距离,所以它们的距离知道得不是非常清楚。所有我们知道的是,宇宙在每10亿年里膨胀5%至10%。然而,我们对现在宇宙的平均密度测量得更不准。我们如果将银河系和其他所有能看到的星系的恒星的质量加起来,甚至是按对膨胀率的最低的估值而言,其质量总量比用以阻止膨胀的临界值的1%还少。然而,在我们以及其他的星系里应该有大量的“暗物质”,那是我们不能直接看到的,但由于它的引力对星系中恒星轨道的影响,我们知道它必定存在。况且人们发现,大多数星系是成团的。类似地,由其对星系运动的效应,我们能推断出还有更多的暗物质存在于这些成团的星系之间。将所有这些暗物质加在一起,我们仍只能获得必须用以停止膨胀的密度的十分之一。然而,我们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可能还有我们未能探测到的其他的物质形式几乎均匀地分布于整个宇宙,它仍可以使得宇宙的平均密度达到停止膨胀所必要的临界值。所以,现在的证据暗示,宇宙可能会无限地膨胀。但是,所有我们能真正了解的是,既然它已经膨胀了亿年,即便如果宇宙还要坍缩,则至少要再过这么久才有可能。这不应使我们过度忧虑——到那时候。除非我们到太阳系以外开拓殖民地,人们早由于太阳的熄灭而死亡殆尽!所有的弗利德曼解都具有一个特点,即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约到亿年之前)邻近星系之间的距离为零。在这被我们称之为大爆炸的那一时刻,宇宙的密度和空间——时间曲率都是无穷大。因为数学不能处理无穷大的数,这表明广义相对论(弗利德曼解以此为基础)预言,在宇宙中存在一点,在该处理论自身失效。这正是数学中称为奇点的一个例子。事实上,我们所有的科学理论都是基于空间——时间是光滑的和几乎平坦的基础上被表述的,所以它们在空间——时间曲率为无穷大的大爆炸奇点处失效。这表明,即使在大爆炸前存在事件,人们也不可能用之去确定之后所要发生的事件,因为可预见性在大爆炸处失效了。正是这样,与之相应的,如果我们只知道在大爆炸后发生的事件,我们也不能确定在这之前发生的事件。就我们而言,发生于大爆炸之前的事件不能有后果,所以并不构成我们宇宙的科学模型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应将它们从我们模型中割除掉,并宣称时间是从大爆炸开始的。很多人不喜欢时间有个开端的观念,可能是因为它略带有神的干涉的味道。(另一方面,天主教抓住了大爆炸模型,并在年正式宣布,它和《圣经》相一致。)所以,许多人企图避免大爆炸曾经存在过的这一结论。所谓的稳态理论得到过最广泛的支持。这是由两个纳粹占领的奥地利来的难民,赫曼·邦迪和托马斯·高尔德,以及一个战时和他们一道从事研制雷达的英国人,弗雷得·霍伊尔于年共同提出的。其想法是,当星系互相离开时,在它们中的间隙由正在连续产生的新物质不断地形成新的星系。因此,在空间的所有地方以及在所有的时间,宇宙看起来大致是相同的。稳态理论需要对广义相对论进行修正,使之允许物质的。连续生成,但是其产生率是如此之低(大约每立方公里每年才产生一个粒子),以至于不与实验相冲突。在第一章 叙述的意义上,这是一个好的科学理论:它非常简单,并做出确定的预言让观察检验。其中一个预言是,我们在宇宙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看给定的空间体积内星系或类似物体的数目必须一样。本世纪50年代晚期和60年代早期,由马丁·赖尔(他战时也和邦迪·高尔德以及霍伊尔共事作雷达研究)领导的一个天文学家小组在剑桥对从外空间来的射电源进行了普查。这个小组指出,这些射电源的大部分是位于我们星系之外(它们之中的许多确实可被认证与其他星系相关),并且存在的弱源比强源多得多。他们将弱源解释为更遥远的源,强源为较近的源。结果发现,单位空间体积内普通的源在近处比远处稀少。这可能表明,我们处于宇宙的一个巨大区域的中心,在这儿的源比其他地方稀少。另外的一个解释是,宇宙在射电开始发出的过去的那一时刻具有比我们现有的更密集的源。任何一种解释都和稳态理论相矛盾。况且,年彭齐亚斯和威尔逊的微波背景辐射的发现又指出,宇宙在过去必须密集得多。因此稳态理论必须被抛弃。年,两位苏联科学家欧格尼·利弗席兹和伊萨克·哈拉尼可夫做了另一个尝试,设法避免存在大爆炸并因此引起时间起点的问题。他们提出;大爆炸可能只是弗利德曼模型的特性,这个模型毕竟只是真实宇宙的近似。也许,所有大体类似实在宇宙的模型中,只有弗利德曼模型包含大爆炸奇点。在弗利德曼模型中,所有星系都是直接互相离开——所以一点不奇怪,在过去的某一时刻它们必须在同一处。然而,在实际的宇宙中,星系不仅仅是直接互相离开——它也有一点横向速度。所以,在现实中它们从来没必要在同一处,只不过非常靠近而已。也许,现在膨胀着的宇宙不是大爆炸奇点的结果,而是从早期的收缩相而来的;当宇宙坍缩时,其中的粒子可以不都碰撞,而是互相离得很近穿过然后又离开,产生了现在的宇宙膨胀。何以得知这实际的宇宙是否从大爆炸开始的呢?利弗席兹和哈拉尼可夫研究的模型大体和弗利德曼模型相像,但是考虑了实际宇宙中的星系的不规则性和杂乱速度。他们指出,即使星系不再总是直接互相离开,这样的模型也可从一个大爆炸开始。但是他们宣称,这只可能发生在一定的例外的模型中,星系在这儿以正确的方式运动。他们论证道;似乎没有大爆炸奇点的类弗利德曼模型比有此奇点的模型多无限多倍,所以我们的结论应该是,实际中没有过大爆炸。然而,他们后来意识到,存在更为广泛的具有奇性的类弗利德曼模型,星系在那儿并不需要以任何特别的方式运动。所以,年他们收回了自己的宣布。利弗席兹和哈拉尼科夫的工作是有价值的。因为它显示了,如果广义相对论是正确的,宇宙可以有过奇点,一个大爆炸。然而,它没有解决关键的问题:广义相对论是否预言我们的宇宙必须有过大爆炸或时间的开端?对这个问题,英国数学家兼物理学家罗杰·彭罗斯在年以完全不同的手段给出了回答。利用广义相对论中光锥行为的方式以及引力总是吸引这一事实,他指出,坍缩的恒星在自己的引力作用下被陷入到一个区域之中,其表面最终缩小到零。并且由于这区域的表面缩小到零,它的体积也应如此。恒星中的所有物质将被压缩到一个零体积的区域里,所以物质的密度和空间——时间的曲率变成无限大。换言之,人们得到了一个奇点,它被包含在叫做黑洞的空间——时间的一个区域中。初看起来,彭罗斯的结果只适用于恒星,它并没有涉及到任何关于整个宇宙的过去是否有个大爆炸奇点的问题。然而,正当彭罗斯在创造他的定理之时,我是一个正在尽力寻求一个问题可用之完成博士论文的研究生。两年之前我即被诊断得了ALS病,通常又被称为卢伽雷病或运动神经细胞病,并且我被告知只有一两年可活了。在这种情况下,看来没有很多必要攻读我的博士学位了——我预料不能活那么久。然而两年过去了,我没有糟到那种程度。事实上,我的事情还进行得相当好,还和一个非常好的姑娘简·瓦尔德定婚了。但是为了结婚,我需要一个工作;为了得到工作,我需要一个博士学位。年,我读到彭罗斯关于任何物体受到引力坍缩必须最终形成一个奇点的定理。我很快意识到,如果人们将彭罗斯定理中的时间方向颠倒以使坍缩变成膨胀,假定现在宇宙在大尺度上大体类似弗利德曼模型,这定理的条件仍然成立。彭罗斯定理指出,任何坍缩必须终结于一个奇点;其时间颠倒的论断则是,任何类弗利德曼膨胀模型必须从一个奇点开始。为了技巧上的原因,彭罗斯定理需要以宇宙在空间上是无限的为条件。所以事实上,我能用它来证明,只有当宇宙膨胀得快到足够以避免重新坍缩时(因为只有那些弗利德曼模型才是空间无限的),必须存在一个奇点。以后的几年中,我发展了新的数学技巧,从证明奇性必须发生的定理中除去了这个和其他技术上的条件。最后的结果是年彭罗斯和我的合作论文。那篇论文最后证明了,假定广义相对论是正确的,宇宙包含着我们观测到的这么多物质,则过去必须有一大爆炸奇点。我们的工作遭到许许多多的反对,部分来自苏联人,由于他们对科学宿命论的信仰;另一部分来自某些人,他们不喜欢整个奇点的观念,并认为这糟蹋了爱因斯坦理论的完美。然而,人实在不能辩赢数学定理。所以最终我们的工作被广泛接受,现在几乎每个人都假定宇宙是从一个大爆炸奇点开始的。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现在我改变了想法,试图去说服其他物理学家,事实上在宇宙的开端并没有奇点——正如我们将看到的,只要考虑了量子效应,奇性则会消失。从这一章 我们看到,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人们几千年来形成的关于宇宙的观点被改变了。哈勃关于宇宙膨胀的发现,并意识到我们的行星在茫茫的宇宙中的微不足道,只不过是起点而已。随着实验和理论证据的积累,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宇宙在时间上必须有个开端。直到年,在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的基础上,这才被彭罗斯和我所证明。这个证明显示,广义相对论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理论,它不能告诉我们宇宙是如何开始的。因为它预言,所有包括它自己在内的物理理论都在宇宙的开端失效。然而,广义相对论宣称自己只是一个部分理论,所以奇点定理真正所显示的是,在极早期宇宙中有过一个时刻,那时宇宙是如此之小,以至于人们不能再不管20世纪另一个伟大的部分理论——量子力学的小尺度效应。20世纪70年代初期,我们被迫从对极其巨大范围的理论研究转到对极其微小范围的理论研究。下面在我们进而努力将这两个部分理论结合成一个单独的量子引力论之前,首先描述量子力学这个理论。我们现在关于物体运动的观念来自于伽利略和牛顿。在他们之前,人们相信亚里士多德,他说物体的自然状态是静止的,并且只在受到力或**作用时才运动。这样,重的物体比轻的物体下落得更快,因为它受到更大的力将其拉向地球。亚里士多德的传统观点还以为,人们用纯粹思维可以找出制约宇宙的定律:不必要用观测去检验它。所以,伽利略是第一个想看看不同重量的物体是否确实以不同速度下落的人。据说,伽利略从比萨斜塔上将重物落下,从而证明了亚里士多德的信念是错的。这故事几乎不可能是真的,但是伽利略的确做了一些等同的事——将不同重量的球从光滑的斜面上滚下。这情况类似于重物的垂直下落,只是因为速度小而更容易观察而已。伽利略的测量指出,不管物体的重量是多少,其速度增加的速率是一样的。例如,在一个沿水平方向每走10米即下降1米的斜面上,你**一个球,则1秒钟后球的速度为每秒1米,2秒钟后为每秒2米等等,而不管这个球有多重。当然,一个铅锤比一片羽毛下落得更快,那是因为空气对羽毛的阻力引起的。如果一个人**两个不遭受任何空气阻力的物体,例如两个不同的铅锤,它们则以同样速度下降。伽利略的测量被牛顿用来作为他的运动定律的基础。在伽利略的实验中,当物体从斜坡上滚下时,它一直受到不变的外力(它的重量),其效应是它被恒定地加速。这表明,力的真正效应总是改变物体的速度,而不是像原先想像的那样,仅仅使之运动。同时,它还意味着,只要一个物体没有受到外力,它就会以同样的速度保持直线运动。这个思想是第一次被牛顿在年出版的《数学原理》一书中明白地叙述出来,并被称为牛顿第一定律。物体受力时发生的现象则由牛顿第二定律所给出:物体被加速或改变其速度时,其改变率与所受外力成比例。(例如,如果力加倍,则加速度也将加倍。)物体的质量(或物质的量)越大,则加速度越小,(以同样的力作用于具有两倍质量的物体则只产生一半的加速度。)小汽车可提供一个熟知的例子,发动机的功率越大,则加速度越大,但是小汽车越重,则对同样的发动机加速度越小。除了他的运动定律,牛顿还发现了描述引力的定律:任何两个物体都相互吸引,其引力大小与每个物体的质量成正比。这样,如果其中一个物体(例如A)的质量加倍,则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加倍。这是你能预料得到的,因为新的物体A可看成两个具有原先质量的物体,每一个用原先的力来吸引物体B,所以A和B之间的总力加倍。其中一个物体质量大到原先的2倍,另一物体大到3倍,则引力就大到6倍。现在人们可以看到,何以落体总以同样的速率下降:具有2倍重量的物体受到将其拉下的2倍的引力,但它的质量也大到两倍。按照牛顿第二定律,这两个效应刚好互相抵消,所以在所有情形下加速度是同样的。牛顿引力定律还告诉我们,物体之间的距离越远,则引力越小。牛顿引力定律讲,一个恒星的引力只是一个类似恒星在距离小一半时的引力的4分之1。这个定律极其精确地预言了地球、月亮和其他行星的轨道。如果这定律变为恒星的万有引力随距离减小得比这还快,则行星轨道不再是椭圆的,它们就会以螺旋线的形状盘旋到太阳上去。如果引力减小得更慢,则远处恒星的引力将会超过地球的引力。亚里士多德和伽利略——牛顿观念的巨大差别在于,亚里士多德相信存在一个优越的静止状态,任何没有受到外力和**的物体都采取这种状态。特别是他以为地球是静止的。但是从牛顿定律引出,并不存在一个静止的唯一标准。人们可以讲,物体A静止而物体B以不变的速度相对于物体A运动,或物体B静止而物体A运动,这两种讲法是等价的。例如,我们暂时将地球的自转和它绕太阳的公转置之一旁,则可以讲地球是静止的,一列火车以每小时90英哩的速度向北前进,或火车是静止的,而地球以每小时90英哩的速度向南运动。如果一个人在火车上以运动的物体做实验,所有牛顿定律都成立。例如,在火车上打乓乒球,将会发现,正如在铁轨边上一张台桌上一样,乓乒球服从牛顿定律,所以无法得知是火车还是地球在运动。缺乏静止的绝对的标准表明,人们不能决定在不同时间发生的两个事件是否发生在空间的同一位置。例如,假定在火车上我们的乓乒球直上直下地弹跳,在一秒钟前后两次撞到桌面上的同一处。在铁轨上的人来看,这两次弹跳发生在大约相距米的不同的位置,因为在这两回弹跳的间隔时间里,火车已在铁轨上走了这么远。这样,绝对静止的不存在意味着,不能像亚里士多德相信的那样,给事件指定一个绝对的空间的位置。事件的位置以及它们之间的距离对于在火车上和铁轨上的人来讲是不同的,所以没有理由以为一个人的处境比他人更优越。牛顿对绝对位置或被称为绝对空间的不存在感到非常忧虑,因为这和他的绝对上帝的观念不一致。事实上,即使绝对空间的不存在被隐含在他的定律中,他也拒绝接受。因为这个非理性的信仰,他受到许多人的严厉批评,最有名的是贝克莱主教,他是一个相信所有的物质实体、空间和时间都是虚妄的哲学家。当人们将贝克莱的见解告诉著名的约翰逊博士时,他用脚尖踢到一块大石头上,并大声地说:“我要这样驳斥它!”亚里士多德和牛顿都相信绝对时间。也就是说,他们相信人们可以毫不含糊地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只要用好的钟,不管谁去测量,这个时间都是一样的。时间相对于空间是完全**并独立的。这就是大部份人当作常识的观点。然而,我们必须改变这种关于空间和时间的观念。虽然这种显而易见的常识可以很好地对付运动甚慢的诸如苹果、行星的问题,但在处理以光速或接近光速运动的物体时却根本无效。光以有限但非常高的速度传播的这一事实,由丹麦的天文学家欧尔·克里斯琴森·罗麦于年第一次发现。他观察到,木星的月亮不是以等时间间隔从木星背后出来,不像如果月亮以不变速度绕木星运动时人们所预料的那样。当地球和木星都绕着太阳公转时,它们之间的距离在变化着。罗麦注意到我们离木星越’远则木星的月食出现得越晚。他的论点是,因为当我们离开更远时,光从木星月亮那儿要花更长的时间才能达到我们这儿。然而,他测量到的木星到地球的距离变化不是非常准确,所以他的光速的数值为每秒14英哩,而现在的值为每秒英哩。尽管如此,罗麦不仅证明了光以有限速度运动,并且测量了光速,他的成就是卓越的——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在牛顿发表《数学原理》之前11年进行的。直到年,当英国的物理学家詹姆士·马克斯韦成功地将当时用以描述电力和磁力的部分理论统一起来以后,才有了光传播的真正的理论。马克斯韦方程预言,在合并的电磁场中可以存在波动的微扰,它们以固定的速度,正如池塘水面上的涟漪那样运动。如果这些波的波长(两个波峰之间的距离)为1米或更长一些,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无线电波。更短波长的波被称做微波(几个厘米)或红外线(长于万分之一厘米)。可见光的波长在百万分之40到百万分之80厘米之间。更短的波长被称为紫外线、X射线和伽玛射线。马克斯韦理论预言,无线电波或光波应以某一固定的速度运动。但是牛顿理论已经摆脱了绝对静止的观念,所以如果假定光是以固定的速度传播,人们必须说清这固定的速度是相对于何物来测量的。这样人们提出,甚至在“*”中也存在着一种无所不在的称为“以太”的物体。正如声波在空气中一样,光波应该通过这以太传播,所以光速应是相对于以太而言。相对于以太运动的不同观察者,应看到光以不同的速度冲他们而来,但是光对以太的速度是不变的。特别是当地球穿过以太绕太阳公转时,在地球通过以太运动的方向测量的光速(当我们对光源运动时)应该大于在与运动垂直方向测量的光速(当我们不对光源运动时)。年,阿尔贝特·麦克尔逊(后来成为美国第一个物理诺贝尔奖获得者)和爱德华·莫雷在克里夫兰的卡思应用科学学校进行了非常仔细的实验。他们将在地球运动方向以及垂直于此方向的光速进行比较,使他们大为惊奇的是,他们发现这两个光速完全一样!在年到年之间,人们曾经好几次企图去解释麦克尔逊——莫雷实验。最著名者为荷兰物理学家亨得利克·罗洛兹,他是依据相对于以太运动的物体的收缩和钟变慢的机制。然而,一位迄至当时还不知名的瑞士专利局的职员阿尔贝特·爱因斯坦,在年的一篇著名的论文中指出,只要人们愿意抛弃绝对时间的观念的话,整个以太的观念则是多余的。几个星期之后,一位法国最重要的数学家亨利·彭加勒也提出类似的观点。爱因斯坦的论证比彭加勒的论证更接近物理,因为后者将此考虑为数学问题。通常这个新理论是归功于爱因斯坦,但彭加勒的名字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个被称之为相对论的基本假设是,不管观察者以任何速度作自由运动,相对于他们而言,科学定律都应该是一样的。这对牛顿的运动定律当然是对的,但是现在这个观念被扩展到包括马克斯韦理论和光速:不管观察者运动多快,他们应测量到一样的光速。这简单的观念有一些非凡的结论。可能最著名者莫过于质量和能量的等价,这可用爱因斯坦著名的方程E=mc^2来表达(这儿E是能量,m是质量,c是光速),以及没有任何东西能运动得比光还快的定律。由于能量和质量的等价,物体由于它的运动所具的能量应该加到它的质量上面去。换言之,要加速它将变得更为困难。这个效应只有当物体以接近于光速的速度运动时才有实际的意义。例如,以10%光速运动的物体的质量只比原先增加了0.5%,而以90%光速运动的物体,其质量变得比正常质量的2倍还多。当一个物体接近光速时,它的质量上升得越来越快,它需要越来越多的能量才能进一步加速上去。实际上它永远不可能达到光速,因为那时质量会变成无限大,而由质量能量等价原理,这就需要无限大的能量才能做到。由于这个原因,相对论限制任何正常的物体永远以低于光速的速度运动。只有光或其他没有内禀质量的波才能以光速运动。相对论的一个同等卓越的成果是,它变革了我们对空间和时间的观念。在牛顿理论中,如果有一光脉冲从一处发到另一处,(由于时间是绝对的)不同的观测者对这个过程所花的时间不会有异议,但是他们不会在光走过的距离这一点上取得一致的意见(因为空间不是绝对的)。由于光速等于这距离除以所花的时间,不同的观察者就测量到不同的光速。另一方面,在相对论中,所有的观察者必须在光是以多快的速度运动上取得一致意见。然而,他们在光走过多远的距离上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所以现在他们对光要花多少时间上也不会取得一致意见。(无论如何,光所花的时间正是用光速——这一点所有的观察者都是一致的——去除光所走的距离——这一点对他们来说是不一致的。)总之,相对论终结了绝对时间的观念!这样,每个观察者都有以自己所携带的钟测量的时间,而不同观察者携带的同样的钟的读数不必要一致。图2.1时间用垂直坐标测量,离开观察者的距离用水平坐标测量。观察者在空间和时间里的途径用左边的垂线表示。到事件去和从事件来的光线的途径用对角线表示。每个观察者都可以用雷达去发出光脉冲或无线电波来测定一个事件在何处何时发生。脉冲的一部分由事件反射回来后,观察者可在他接收到回波时测量时间。事件的时间可认为是发出脉冲和脉冲反射回来被接收的两个时刻的中点;而事件的距离可取这来回过程时间的一半乘以光速。(在这意义上,一个事件是发生在指定空间的一点以及指定时间的一点的某件事。)这个意思已显示在图2.1上。这是空间——时间图的一个例子。利用这个步骤,作相互运动的观察者对同一事件可赋予不同的时间和位置。没有一个特别的观察者的测量比任何其他人更正确,但所有这些测量都是相关的。只要一个观察者知道其他人的相对速度,他就能准确算出其他人该赋予同一事件的时间和位置。现在我们正是用这种方法来准确地测量距离,因为我们可以比测量长度更为准确地测量时间。实际上,米是被定义为光在以铂原子钟测量的O.秒内走过的距离(取这个特别的数字的原因是,因为它对应于历史上的米的定义——按照保存在巴黎的特定铂棒上的两个刻度之间的距离)。同样,我们可以用叫做光秒的更方便更新的长度单位,这就是简单地定义为光在一秒走过的距离。现在,我们在相对论中按照时间和光速来定义距离,这样每个观察者都自动地测量出同样的光速(按照定义为每0.秒之1米)。没有必要引入以太的观念,正如麦克尔逊——莫雷实验显示的那样,以太的存在是无论如何检测不到的。然而,相对论迫使我们从根本上改变了对时间和空间的观念。我们必须接受的观念是:时间不能完全脱离和独立于空间,而必须和空间结合在一起形成所谓的空间——时间的客体。我们通常的经验是可以用三个数或座标去描述空间中的一点的位置。譬如,人们可以说屋子里的一点是离开一堵墙7英尺,离开另一堵墙3英尺,并且比地面高5英尺。人们也可以用一定的纬度、经度和海拔来指定该点。人们可以自由地选用任何三个合适的坐标,虽然它们只在有限的范围内有效。人们不是按照在伦敦皮卡迪里圆环以北和以西多少英哩以及高于海平面多少英尺来指明月亮的位置,而是用离开太阳、离开行星轨道面的距离以及月亮与太阳的连线和太阳与临近的一个恒星——例如α-半人马座——连线之夹角来描述之。甚至这些座标对于描写太阳在我们星系中的位置,或我们星系在局部星系群中的位置也没有太多用处。事实上,人们可以用一族互相交迭的坐标碎片来描写整个宇宙。在每一碎片中,人们可用不同的三个座标的集合来指明点的位置。图2.2一个事件是发生于特定时刻和空间中特定的一点的某种东西。这样,人们可以用四个数或座标来确定它,并且座标系的选择是任意的;人们可以用任何定义好的空间座标和一个任意的时间测量。在相对论中,时间和空间座标没有真正的差别,犹如任何两个空间座标没有真正的差别一样。譬如可以选择一族新的座标,使得第一个空间座标是旧的第一和第二空间座标的组合。例如,测量地球上一点位置不用在伦敦皮卡迪里圆环以北和以西的哩数,而是用在它的东北和西北的哩数。类似地,人们在相对论中可以用新的时间座标,它是旧的时间(以秒作单位)加上往北离开皮卡迪里的距离(以光秒为单位)。图2.3将一个事件的四座标作为在所谓的空间——时间的四维空间中指定其位置的手段经常是有助的。对我来说,摹想三维空间已经足够困难!然而很容易画出二维空间图,例如地球的表面。(地球的表面是两维的,因为它上面的点的位置可以用两个座标,例如纬度和经度来确定。)通常我将使用二维图,向上增加的方向是时间,水平方向是其中的一个空间座标。不管另外两个空间座标,或者有时用透视法将其中一个表示出来。(这些被称为空间——时间图,如图2.1所示。)例如,在图2.2中时间是向上的,并以年作单位,而沿着从太阳到α—半人马座连线的距离在水平方向上以英哩来测量。太阳和α—半人马座通过空间——时间的途径是由图中的左边和右边的垂直线来表示。从太阳发出的光线沿着对角线走,并且要花4年的时间才能从太阳走到α—半人马座。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马克斯韦方程预言,不管光源的速度如何,光速应该是一样的,这已被精密的测量所证实。这样,如果有一个光脉冲从一特定的空间的点在一特定的时刻发出,在时间的进程中,它就会以光球面的形式发散开来,而光球面的形状和大小与源的速度无关。在百万分之一秒后,光就散开成一个半径为米的球面;百万分之二秒后,半径变成米;等等。这正如同将一块石头扔到池塘里,水表面的涟漪向四周散开一样,涟漪以圆周的形式散开并越变越大。如果将三维模型设想为包括二维的池塘水面和一维时间,这些扩大的水波的圆圈就画出一个圆锥,其顶点即为石头击到水面的地方和时间(图2.3)。类似地,从一个事件散开的光在四维的空间——时间里形成了一个三维的圆锥,这个圆锥称为事件的未来光锥。以同样的方法可以画出另一个称之为过去光锥的圆锥,它表示所有可以用一光脉冲传播到该事件的事件的集合(图2.4)。图2.4一个事件P的过去和将来光锥将空间——时间分成三个区域(图2.5):这事件的绝对将来是P的将来光锥的内部区域,这是所有可能被发生在P的事件影响的事件的集合。从P出发的信号不能传到P光锥之外的事件去,因为没有东西比光走得更快,所以它们不会被P发生的事情所影响。过去光锥内部区域的点是P的绝对过去,它是所有这样的事件的集合,从该事件发出的以等于或低于光速的速度传播的信号可到达P。所以,这是可能影响事件P的所有事件的集合。如果人们知道过去某一特定时刻在事件P的过去光锥内发生的一切,即能预言在P将会发生什么。空间——时间的其余部分即是除P的将来和过去光锥之外的所有事件的集合。这一部分的事件既不受P的影响,也不能影响P。例如,假定太阳就在此刻停止发光,它不会对此刻的地球发生影响,因为地球的此刻是在太阳熄灭这一事件的光锥之外(图2.6)。我们只能在8分钟之后才知道这一事件,这是光从太阳到达我们所花的时间。只有到那时候,地球上的事件才在太阳熄灭这一事件的将来光锥之内。同理,我们也不知道这一时刻发生在宇宙中更远地方的事:我们看到的从很远星系来的光是在几百万年之前发出的,在我们看到的最远的物体的情况下,光是在80亿年前发出的。这样当我们看宇宙时,我们是在看它的过去。图2.图2.6如果人们忽略引力效应,正如年爱因斯坦和彭加勒所做的那样,人们就得到了称为狭义相对论的理论。对于空间——时间中的每一事件我们都可以做一个光锥(所有从该事件发出的光的可能轨迹的集合),由于在每一事件处在任一方向的光的速度都一样,所以所有光锥都是全等的,并朝着同一方向。这理论又告诉我们,没有东西走得比光更快。这意味着,通过空间和时间的任何物体的轨迹必须由一根落在它上面的每一事件的光锥之内的线来表示(图2.7)。图2.7狭义相对论非常成功地解释了如下事实:对所有观察者而言,光速都是一样的(正如麦克尔逊——莫雷实验所展示的那样),并成功地描述了当物体以接近于光速运动时的行为。然而,它和牛顿引力理论不相协调。牛顿理论说,物体之间的吸引力依赖于它们之间的距离。这意味着,如果我们移动一个物体,另一物体所受的力就会立即改变。或换言之,引力效应必须以无限速度来传递,而不像狭义相对论所要求的那样,只能以等于或低于光速的速度来传递。爱因斯坦在年至年之间进行了多次不成功的尝试,企图去找一个和狭义相对论相协调的引力理论。年,他终于提出了今天我们称之为广义相对论的理论。爱因斯坦提出了革命性的思想,即引力不像其他种类的力,而只不过是空间——时间不是平坦的这一事实的后果。正如早先他假定的那样,空间——时间是由于在它中间的质量和能量的分布而变弯曲或“翘曲”的。像地球这样的物体并非由于称为引力的力使之沿着弯曲轨道运动,而是它沿着弯曲空间中最接近于直线的称之为测地线的轨迹运动。一根测地线是两邻近点之间最短(或最长)的路径。例如,地球的表面是一弯曲的二维空间。地球上的测地线称为大圆,是两点之间最近的路(图2.8)。由于测地线是两个机场之间的最短程,这正是领航员叫飞行员飞行的航线。在广义相对论中,物体总是沿着四维空间——时间的直线走。尽管如此,在我们的三维空间看起来它是沿着弯曲的途径(这正如同看一架在非常多山的地面上空飞行的飞机。虽然它沿着三维空间的直线飞,在二维的地面上它的影子却是沿着一条弯曲的路径)图2.8太阳的质量引起空间——时间的弯曲,使得在四维的空间——时间中地球虽然沿着直线的轨迹,它却让我们在三维空间中看起来是沿着一个圆周运动。事实上,广义相对论预言的行星轨道几乎和牛顿引力理论所预言的完全一致。然而,对于水星,这颗离太阳最近、受到引力效应最强、并具有被拉得相当长的轨道的行星,广义相对论预言其轨道椭圆的长轴绕着太阳以大约每1万年1度的速率进动。这个效应虽然小,但在年前即被人们注意到了,并被作为爱因斯坦理论的第一个验证。近年来,其他行星的和牛顿理论预言的甚至更小的轨道偏差也已被雷达测量到,并且发现和广义相对论的预言相符。光线也必须沿着空间——时间的测地线走。空间是弯曲的事实又一次意味着,在空间中光线看起来不是沿着直线走。这样,广义相对论预言光线必须被引力场所折弯。譬如,理论预言,由于太阳的质量的缘故,太阳近处的点的光锥会向内稍微偏折。这表明,从远处恒星发出的刚好通过太阳附近的光线会被折弯很小的角度,对于地球上的观察者而言,这恒星显得是位于不同的位置(图2.9)。当然,如果从恒星来的光线总是在靠太阳很近的地方穿过,则我们无从知道这光线是被偏折了,还是这恒星实际上就是在我们所看到的地方。然而,当地球绕着太阳公转,不同的恒星从太阳后面通过,并且它们的光线被偏折。所以,相对于其他恒星而言,它们改变了表观的位置。图2.9在正常情况下,去观察到这个效应是非常困难的,这是由于太阳的光线使得人们不可能观看天空上出现在太阳附近的恒星。然而,在日食时就可能观察到,这时太阳的光线被月亮遮住了。由于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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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轿颤巍巍的从顾家出发了,一路吹吹打打,喜庆热闹自是不必说。(,,请使用。{}!
今天,是顾家嫡女顾婉音出嫁的好日子。顾婉音坐在轿子里,也人不住微微的翘起了嘴角。她倒是没有出嫁女对家对亲人的不舍,反而觉得松了一口气。
嫁妆比妹妹少一点不打紧,仓促了一些也不打紧。最重要的是,她以后不用再活在继母的压迫下。新的生活,就要开始。
早就听喜嬷嬷说,对方也是世家大族,那公子也是极好的。性子很好,人也谦和,很好相处。虽然学问上不怎样,但是凭着祖上的名气和家底,日子总不会差。
但是喜嬷嬷最终没法子说清楚新郎官长得如何摸样,所以,还是让人忍不住去想。
只是,顾婉音心里仍然有一丝淡淡的失落和委屈。其实,最初和她定亲的,并不是这一家。而是洛阳那边一个世家大族。那是她已故母亲死前替她定下的。
若不是继母说洛阳离京城太远,而且这家家世也比那家好,她也许今天要去的就是洛阳了吧?其实她心里明白,这些都是借口。让她答应换婚的借口。
是的,换婚。继母将她和妹妹的婚事换了。她当初定的,成了妹妹的。而妹妹的这一桩亲,成了她的。呵呵,多么可笑?她不是不知道,其实洛阳那一家更好。但是她抗争不了,改变不了。
但是,这也是继母最后一次摆布她了吧?
顾婉音一路胡思乱想,倒是冲淡了不少的紧张和无措。
虽说都是住在京城,可是从顾家到新郎家,还是有好一段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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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婉音坐在轿子里,听着外头喜乐喧天,心头也忍不住生出一丝欢喜来。
好不容易花轿停下了,鞭炮声也响起来。到了。
顾婉音心里明白,接下来就是新郎官踢轿门,然后接自己进门。于是,心里忍不住微微紧张起来。新郎他,会是如何一个人?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听见外头一阵欢喜的叫嚷:“娘子,娘子,快出来!”
顾婉音一愣——怎么回事?这声音,听着就知道是个成年男子,可是这语气——
正要命。
不过孩子对于童话却非常欢迎,所以我很富有,只是,唉,没有钱,我们的上帝清清楚楚知道这一点! 我仍向上帝祈祷:”让我发财吧!” 那个七岁的姑娘现在已经长大。 她是那么美丽、聪明和善良;唯愿她知道我心中对她的向往,唯愿她对我好,像从前那样。 但是我很穷,不敢对她表示: 这就是我们的上帝的意旨! 只要我发财,过得舒服和愉快,我也就不在纸上写下我的悲哀。 我热恋的人啊,如果你对我了解,请读这首诗——它代表我的青春时代。 不过最好你还是对我不要了解,因为我很穷,前途是一团漆黑——愿我们的上帝祝福你! 是的,当一个人在恋爱的时候,他会写诗的,不过头脑清醒的人不至于把这种诗印出来罢了。这位中尉是正在恋爱和穷困之中,而且他的恋爱还是一个三角——也可以说是一个打碎了的幸福的四角的一半。中尉尖锐地感觉到自己的处境,因此他把头靠着窗框,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街上那个穷苦的守夜人比我要快乐得多。他不知道我所谓的‘穷困’。他有一个家、一个老婆和许多孩子——他们为他的苦恼而流眼泪,为他的快乐而欢笑。啊!如果我能变成他,我会比现在要幸福得多,因为他的确比我幸福!” 在一瞬间,守夜人又恢复到守夜人的原状。原来他是由于“幸运的套鞋”的魔力才变成中尉的;我们已经知道他并不感到满意,而情愿回复他的本来面目。因此守夜人又变成了守夜人。 “这真是一从前有二十五个锡做的兵士,他们都是兄弟,因为都是从一根旧的锡汤匙铸出来的。他们肩上扛着毛瑟枪①,眼睛直直地向前看着。他们的一半是红的,一半是蓝的,非常美丽。他们呆在一个匣子里。匣子盖被一揭开,他们在这世界上所听到的第一句活是:“锡兵!”这句话是一个小孩子喊出来的,他拍着双手。这是他的生日,这些锡兵就是他所得到的一件礼物。他现在把这些锡兵摆在桌子上。 每个兵都是一模一样的,只有一个稍微有点不同,他只有一条腿,因为他是最后铸出的,锡不够用了!但是他仍然能够用一条腿坚定地站着,跟别人用两条腿站着没有两样,而且后来最引人注意的也就是他。 在他们立着的那张桌子上,还摆着许多其他的玩具,不过最吸引人注意的一件东西是一个纸做的美丽的宫殿。从那些小窗子望进去,人们一直可以看到里面的大厅。大厅前面有几株小树,都是围着一面小镜子立着的——这小镜子算是代表一个湖。几只蜡做的小天鹅在湖上游来游去;它们的影子倒映在水里。这一切都是美丽的,不过最美丽的要算一位小姐,她站在敞开的宫殿门口。她也是纸剪出来的,不过她穿着一件漂亮的布裙子。她肩上飘着一条小小的蓝色缎带,看起来仿佛像一条头巾,缎带的中央插着一件亮晶晶的装饰品——简直有她整个脸庞那么大。这位小姐伸着双手——因为她是一个舞蹈艺术家。她有一条腿举得非常高,弄得那个锡兵简直望不见它,因此他就以为她也象自己一样,只有一条腿。 “她倒可以做我的妻子呢!”他心里想,“不过她的派头太大了。她住在一个官殿里,而我却只有一个匣子,而且我们还是二十五个人挤在一起,恐怕她是住不惯的。不过我倒不妨跟她认识认识。” 于是他就在桌上一个鼻烟壶后面平躺下来。从这个角度他可以看到这位漂亮的小姐——她一直是用一条腿站着的,丝毫没有失去她的平衡。 当黑夜到来的时候,其余的锡兵都走进匣子里去了,家里的人也都上床去睡了。玩偶们这时就活跃起来,它们互相“访问”,闹起“战争”来,或是开起“舞会”来。锡兵们也在他们的匣子里吵起来,因为他们也想出来参加,可是揭不开盖子。胡桃钳翻起筋斗来,石笔在石板上乱跳乱叫起来。这真像是魔王出世,结果把金丝鸟也弄醒了。她也开始发起议论来,而且出口就是诗。这时只有两个人没有离开原位:一个是锡兵,一个是那位小小的舞蹈家。她的脚尖站得笔直,双臂外伸。锡兵也是稳定地用一条腿站着的,他的眼睛一忽儿也没有离开她。 忽然钟敲了十二下,于是“碰”!那个鼻烟壶的盖子掀开了。可是那里面并没有鼻烟,却有一个小小的黑妖精——这鼻烟壶原来是一个伪装。 “锡兵!”妖精说,“请你把你的眼睛放老实一点!” 可是锡兵装做没有听见。 “好吧,明天你瞧吧!”妖精说。 第二天早晨,小孩们都起来了。他们把锡兵移到窗台上。不知是那妖精在搞鬼呢,还是一阵阴风在作怪,窗忽然开了。锡兵就从三楼一个倒栽葱跌到地上。这一跤真是跌得可怕万分!他的腿直竖起来,他倒立在他的钢盔中。他的刺刀插在街上的铺石缝里。 保姆和那个小孩立刻下楼来寻找他。虽然他们几乎踩着了他的身体,可是他们仍然没有发现他。假如锡兵喊一声“我在这儿!”的话,他们也就看得见他了。不过他觉得自己既然穿着军服,高声大叫,是不合礼节的。 现在天空开始下雨了,雨点越下越密,最后简直是大雨倾盆了。雨停了以后,有两个野孩子在这儿走过。 “你瞧!”一个孩子说,“这儿躺着一个锡兵。我们让他去航行一番吧!” 他们用一张报纸折了一条船,把锡兵放在里面。锡兵就这么沿着水沟顺流而下。这两个孩子在岸上跟着他跑,拍着手。天啊!沟里掀起了一股多么大的浪涛啊!这是一股多么大的激流啊!下过一场大雨毕竟不同。纸船一上一下地簸动着,有时它旋转得那么急,弄得锡兵的头都昏起来。可是他站得很牢,面色一点也不变,肩上扛着毛瑟枪,眼睛向前看。 忽然这船流进一条很长很宽的下水道里去了。四周一片漆黑,仿佛他又回到他的匣子里去了。 “我倒要看看,究竟会流到什么地方去?”他想。“对了,对了,这是那个妖精在捣鬼。啊!假如那位小姐坐在船里的活,就是再加倍的黑暗我也不在乎。” 这时一只住在下水道里的大耗子来了。 “你有通行证吗?”耗子问。“把你的通行证拿出来!” 可是锡兵一句话也不回答,只是把自己手里的毛瑟枪握得更紧。 船继续往前急驶,耗子在后面跟着。乖乖!请看他那副张牙舞爪的样子,他对干草和木头碎片喊着: “抓住他!抓住他!他没有留下过路钱!他没有交出通行证来看!” 可是激流非常湍急。在下水道尽头的地方,锡兵已经可以看得到前面的阳光了。不过他又听到一阵喧闹的声音——这声音可以把一个胆子大的人都吓倒。想想看吧:在下水道尽头的地方,水流冲进一条宽大的运河里去了。这对他说来是非常危险的,正好象我们被一股巨大的瀑布冲下去一样。 现在他已流进运河,没有办法止住了。船一直冲到外面去。可怜的锡兵只有尽可能地把他的身体直直地挺起来。谁也不能说,他曾经把眼皮眨过一下。这条船旋转了三四次,里面的水一直漫到了船边,船要下沉了。直立着的锡兵全身浸在水里,只有头伸在水外。船渐渐地在下沉,纸也慢慢地松开了。水现在已经淹到兵士的头上了……他不禁想起了那个美丽的、娇小的舞蹈家,他永远也不会再见到她了。这时他耳朵里响起了这样的话: 冲啊,冲啊,你这战士,你的出路只有一死! 现在纸已经破了,锡兵也沉到了水底。不过,正在这时候,一条大鱼忽然把他吞到肚里去了。 啊,那里面是多么黑暗啊!比在下水道里还要糟,而且空间是那么狭小!不过锡兵是坚定的。就是当他直直地躺下来的时候,他仍然紧紧地扛着他的毛瑟枪。 这鱼东奔西撞,做出许多可怕的动作。后来它忽然变得安静起来。接着一道象闪电似的光射进它的身体。阳光照得很亮,这时有一个人在大声叫喊,“锡兵!”原来这条鱼已经被捉住,送到市场里卖掉,带进厨房里来,而且女仆用一把大刀子把它剖开了。她用两个手指把锡兵拦腰掐住,拿到客厅里来——这儿大家都要看看这位在鱼腹里作了一番旅行的、了不起的人物。不过锡兵一点也没有显出骄做的神气。 他们把他放在桌子上。在这儿,嗨!世界上不可思议的事情也真多!锡兵发现自己又来到了他从前的那个房间!他看到从前的那些小孩,看到桌上从前的那些玩具,还看到那座美丽的宫殿和那位可爱的、娇小的舞蹈家。她仍然用一条腿站着,她的另一条腿仍然是高高地翘在空中。她也是同样地坚定啊!她的精神使锡兵很受感动,他简直要流出锡眼泪来了,但是他不能这样做。他望着她,她也望着他,但是他们没有说一句话。 正在这时候,有一个小孩子拿起锡兵来,把他一股劲儿扔进火炉里去了。他没有说明任何理由,这当然又是鼻烟壶里的那个小妖精在捣鬼。 锡兵站在那儿,全身亮起来了,感到自己身上一股可怕的热气。不过这热气究竟是从火里发出来的呢,还是从他的爱情中发出来的呢,他完全不知道。他的一切光彩现在都没有了。这是他在旅途中失去的呢,还是由于悲愁的结果,谁也说不出来。他望着那位娇小的姑娘,而她也在望着他。他觉得他的身体在慢慢地融化,但是他仍然扛着枪,坚定地站着不动。这时门忽然开了,一阵风闯进来,吹起这位小姐。她就象茜尔妃德②一样,飞向火炉,飞到锡兵的身边去,化为火焰,立刻不见了,这时锡兵已经化成了一个锡块。第二天,当女仆把炉灰倒出去的时候,她发现锡兵已经成了一颗小小的锡心。可是那位舞蹈家留下来的只是那颗亮晶晶的装饰品,但它现在已经烧得象一块黑炭了。注释: ①过去德国毛瑟(Mauser)工厂制造的各种枪都叫做毛瑟枪,一般是指该厂的步枪。 ②根据中世纪欧洲人的迷信,茜尔妃德(Sylphide)是空气的仙女,她是一位体态轻盈,身材纤细,虚无缥缈的人儿。个丑恶的梦!现在请你听听——在乡间的一条大路边,有一座别墅。你一定看见过的!别墅前面有一个种满了花的小花园和一排涂了油漆的栅栏。 在这附近的一条沟里,一丛美丽的绿草中长着一棵小小的雏菊。太阳温暖地、光明地照着它,正如太阳照着花园里那些大朵的美丽的花儿一样。因此它时时刻刻都在不停地生长。有一天早晨,它的花盛开了;它的光亮的小小花瓣,围绕一个金黄色的太阳的中心撒开来,简直像一圈光带。它从来没有想到,因为它生在草里,人们不会看到它,所以它要算是一种可怜的、卑微的小花。不,它却是很高兴,它把头掉向太阳,瞧着太阳,静听百灵鸟在高空中唱歌。 小雏菊是那么快乐,好像这是一个伟大的节日似的。事实上这不过是星期一,小孩子都上学去了。当他们正坐在凳子上学习的时候,它就坐在它的小绿梗上向温暖的太阳光、向周围一切东西,学习了上帝的仁慈。雏菊觉得它在静寂中所感受到的一切,都被百灵鸟高声地、美妙地唱出来了。于是雏菊怀着尊敬的心情向着这只能唱能飞的鸟儿凝望,不过,它并不因为自己不能唱歌和飞翔就感到悲哀。 “我能看,也能听,”它想。“太阳照着我,风吻着我。啊,我真是天生的幸运!” 栅栏里面长着许多骄傲的名花——它们的香气越少,就越装模作样。牡丹尽量扩张,想要开得比玫瑰花还大,可是问题并不在于庞大。郁金香的颜色最华丽,它们也知道这个特点,所以它们就特别立得挺直,好叫人能更清楚地看到它们。它们一点也不理会外边的小雏菊,但是小雏菊却老是在看着它们。它心里想:“它们是多么富丽堂皇啊!是的,美丽的鸟儿一定会飞向它们,拜访它们!感谢上帝!我离它们那么近,我能有机会欣赏它们!”正当它在这样想的时候,“滴丽”——百灵鸟飞下来了,但是他并没有飞到牡丹或郁金香上面去——不,他却飞到草丛里微贱的小雏菊身边来了。雏菊快乐得惊惶起来,真是不知怎样办才好。 这只小鸟在它的周围跳着舞,唱着歌。 “啊,草是多么柔软!请看,这是一朵多么甜蜜的小花儿——它的心是金子,它的衣服是银子!” 雏菊的黄心看起来也的确像金子,它周围的小花瓣白得像银子。 谁也体会不到,小雏菊心里感到多么幸福!百灵鸟用嘴来吻它,对它唱一阵歌,又向蓝色的空中飞去。足足过了一刻钟以后,雏菊才清醒过来。它怀着一种羞怯而又快乐的心情,向花园里的花儿望了一眼。它们一定看见过它所得到的光荣和幸福,它们一定懂得这是多么愉快的事情。可是郁金香仍然像以前那样骄傲;它们的面孔也仍然很刻板和发红,因为它们在自寻烦恼。牡丹花也是头脑不清醒,唉,幸而它们不会讲话,否则雏菊就会挨一顿痛骂。这棵可怜的小花看得很清楚,它们的情绪都不好,这使得它感到苦恼。正在这时候,有一个小女孩子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到花园里来了。她一直走到郁金香中间去,把它们一棵一棵地都砍掉了。 “唉,”小雏菊叹了一口气,“这真是可怕。它们现在一切都完了。” 女孩子拿着郁金香走了,雏菊很高兴,自己生在草里,是一棵寒微的小花。它感到很幸运。当太阳落下去以后,它就卷起花瓣,睡着了,它一整夜梦着太阳和那只美丽的小鸟。 第二天早晨,当这花儿向空气和阳光又张开它小手臂般的小白花瓣的时候,它听到了百灵鸟的声音;不过他今天唱得非常悲哀。是的,可怜的百灵鸟是有理由感到悲哀的:他被捕去了。他现在被关在敞开的窗子旁的一个笼子里。 他歌唱着自由自在的、幸福的飞翔,他歌唱着田里嫩绿的麦苗,他歌唱着他在高空中快乐的飞行。可怜的百灵鸟的心情真是坏极了,因为他是坐在牢笼里的一个囚徒。 小雏菊真希望能够帮助他。不过,它怎么才能办得到呢?是的,要想出一个办法来真不太容易。它现在也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景物是多么美丽,太阳照着多么温暖,它自己的花瓣白得多么可爱。啊!它心中只想着关在牢笼里的雀子,只感到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时候有两个男孩子从花园里走出来。有一个男孩子手里拿着一把又大又快的刀子——跟那个女孩子砍掉郁金香的那把刀子差不多。他们一直向小雏菊走来——它一点也猜不到他们的用意。 “我们可以在这儿为百灵鸟挖起一块很好的草皮。”一个小孩子说。于是他就在雏菊的周围挖了一块四四方方的草皮,使雏菊恰好留在草的中间。 “拔掉这朵花吧!”另一个孩子说。 雏菊害怕得发起抖来,因为如果它被拔掉,它就会死去的。它现在特别需要活下去,因为它要跟草皮一道到被囚的百灵鸟那儿去。 “不,留下它吧,”头一个孩子说,“它可以作为一种装饰品。” 这么着,它就被留下来了,而且还来到关百灵鸟的笼子里去了。 不过这只可怜的鸟儿一直在为失去了自由而啼哭,他用翅膀打着牢笼的铁柱。小雏菊说不出话来,它找不出半个字眼来安慰百灵鸟——虽然它很愿意这么做。一整个上午就这样过去了。 “这儿没有水喝,”被囚禁的百灵鸟说。“大家都出去了,一滴水也没有留给我喝。我的喉咙在发干,在发焦。我身体里像有火,又像有冰,而且空气又非常沉闷,啊!我要死了!我要离开温暖的太阳、新鲜的绿草和上帝创造的一切美景!” 于是他把嘴伸进清凉的草皮里去,希望尝到一点凉味。这时他发现了雏菊,于是对它点头,用嘴亲吻它,同时说: “你也只好在这儿枯萎下去了——你这可怜的小花儿!他们把你和跟你生长在一起的这一小块绿草是谁也不能指望守夜人的灵魂能够听懂。但是他居然听懂了。 守夜人的灵魂懂得月球上居民的语言,而且懂得很透彻。关于我们的地球他们争论了一番,他们怀疑地球上能不能住人,地球上的空气对于聪明的月球上的居民说来一定是太厚,不适宜于居住。他们认为只是月球上才能有生物,而且月球才是最初人类所居住的地方。③不过我们还是回到下界的东街去,看看守夜人的躯壳是怎样吧。 他坐在楼梯上,一点生气也没有。他的晨星④已经从他的手里落下来了,他的一双眼睛呆呆地盯着月亮,寻找他那个正在月亮里游览的诚实的灵魂。 “现在是几点钟了,守夜人?”一个路过的人问。不过守夜人一声也不回答。于是这人就轻轻地把他的鼻子揪一下,这使他失去了平衡。他的躯壳直直地倒下来——他死了。揪他鼻子的人这时感到非常害怕起来。守夜人是死了,而且也僵了。这事被报告上去,并且也经过了一番研究。第二天医院里去。 如果这灵魂回来而到东街去找它的躯壳,结果又找不到,那可真是一桩有趣的笑话啦!很可能它会先到署去,随后到户口登记处去,因为在这些地方他可以登记寻找失物。医院里去。不过我们也不必担心,当灵魂自己处理自己事情的时候,它是很聪明的。使得灵魂愚蠢的倒是这具躯壳。 我们已经说过,守夜人医院里去了,而且还被运到洗涤间去了。人们在这儿要做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先脱掉他的套鞋。这么一来,灵魂就回来了。它直接回到躯壳上来,这人马上就活转来了。他坦白地说这是他一生中最可怕的一夜。你就是送给他两块钱,他也不愿意再尝试这种事情。不过现在一切都已成了过去。 在这同一天,医院,不过他的套鞋仍然留在那儿。 ①这是中、南美洲所产的一种动物。它的举动迟钝,常常待在树上不动。 ②麦特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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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靠着姐姐坐在河岸边很久了,由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她开始感到厌倦,她一次又—次地瞧瞧姐姐正在读的那本书,可是书里没有图画,也没有对话,爱丽丝想:“要是一本书里没有图画和对话,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天热得她非常困,甚至迷糊了,但是爱丽丝还是认真地盘算着,做一只雏菊花环的乐趣,能不能抵得上摘雏菊的麻烦呢?就在这时,突然一只粉红眼睛的白兔,贴着她身边跑过去了。
爱丽丝并没有感到奇怪,甚至于听到兔子自言自语地说:“哦,亲爱的,哦,亲爱的,我太迟了。”爱丽丝也没有感到离奇,虽然过后,她认为这事应该奇怪,可当时她的确感到很自然,但是兔于竟然从背心口袋里袭里掏出一块怀表看看,然后又匆匆忙忙跑了。这时,爱丽丝跳了起来,她突然想到:从来没有见过穿着有口袋背心的兔子,更没有见到过兔子还能从口袋里拿出—块表来,她好奇地穿过田野,紧紧地追赶那只兔子,刚好看见兔子跳进了矮树下面的一个大洞。
爱丽丝也紧跟着跳了进去,根本没考虑怎么再出来。
这个兔子洞开始像走廊,笔直地向前,后来就突然向下了,爱丽丝还没有来得及站住,就掉进了—个深井里。
也许是井太深了,也许是她自己感到下沉得太慢,因此,她有足够的时间去东张西望,而且去猜测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首先,她往下看,想知道会掉到什么地方。但是下面太黑了,什么都看不见,于是,她就看四周的井壁,只见井壁上排满了碗橱和书架,以及挂在钉子上的地图和图画,她从一个架子上拿了一个罐头,罐头上写着“桔子酱”,却是空的,她很失望,她不敢把空罐头扔下去,怕砸着下面的人,因此,在继续往下掉的时候,她就把空罐头放到另一个碗橱里去了。
“好啊,”爱丽丝想,“经过了这次锻炼,我从楼梯上滚下来就不算回事。家里的人都会说我多么勇敢啊,嘿,就是从屋顶上掉下来也没什么了不起,”——这点倒很可能是真的,屋顶上摔下来,会摔得说不出话的。
掉啊,掉啊,掉啊,难道永远掉不到底了吗?爱丽丝大声说:“我很知道掉了多少英里了,我一定已经靠近地球中心的一个地方啦!让我想想:这就是说已经掉了大约四千英里了,我想……”(你瞧,爱丽丝在学校里已经学到了一点这类东西,虽然现在不是显示知识的时机,因为没一个人在听她说话,但是这仍然是个很好的练习。)“……是的,大概就是这个距离。那么,我现在究竟到了什么经度和纬度了呢?”(爱丽丝不明白经度和纬度是什么意思,可她认为这是挺时髦的字眼,说起来怪好听的。)
不一会儿,她又说话了:“我想知道我会不会穿过地球,到那些头朝下走路的人们那里,这该多么滑稽呀!我想这叫做‘对称人’(19世纪中学地理教科书上流行个名洞,叫“对跖人”,意思是说地球直径两端的人,脚心对着脚心。爱丽丝对“地球对面的人”的概念模糊,以为他们是“头朝下”走路的,而且把“对跖人”错念成“对称人”了。)吧?”这次她很高兴没人听她说话,因为“对称人”这个名词似乎不十分正确。“我想我应该问他们这个国家叫什么名称:太太,请问您知道这是新西兰,还是澳大利亚?”(她说这话时,还试着行个屈膝礼,可是不成。你想想看,在空中掉下来时行这样的屈膝礼,行吗,)“如果我这样问,人们一定会认为我是一个无知的小姑娘哩。不,永远不能这样问,也许我会看到它写在哪儿的吧!”
掉啊,掉啊,掉啊,除此之外,没别的事可干了。因此,过一会儿爱丽丝又说话了:“我敢肯定,黛娜今晚一定非常想念我。”(黛娜是只猫)“我希望他们别忘了午茶时给她准备一碟牛奶。黛娜,我亲爱的,我多么希望你也掉到这里来,同我在一起呀,我怕空中没有你吃的小老鼠,不过你可能捉到一只蝙蝠,你要知道,它很像老鼠。可是猫吃不吃蝙蝠呢?”这时,爱丽丝开始瞌睡了,她困得迷迷糊糊时还在说:“猫吃蝙蝠吗?猫吃蝙蝠吗?”有时又说成:“蝙蝠吃猫吗?”这两个问题她哪个也回答不出来,所以,她怎么问都没关系,这时候,她已经睡着了,开始做起梦来了。她梦见正同黛娜手拉着手走着,并且很认真地问:“黛娜,告诉我,你吃过蝙蝠吗?,就在这时,突然“砰”地一声,她掉到了一堆枯枝败叶上了,总算掉到了底了!
爱丽丝一点儿也没摔坏,她立即站起来,向上看看,黑洞洞的。朝前一看,是个很长的走廊,她又看见了那只白兔正急急忙忙地朝前跑。这回可别错过时机,爱丽丝像一阵风似地追了过去。她听到兔子在拐弯时说:“哎呀,我的耳朵和胡子呀,现在太迟了!”这时爱丽丝已经离兔子很近了,但是当她也赶到拐角,兔子却不见了。她发现自己是在一个很长很低的大厅里,屋顶上悬挂着一串灯,把大厅照亮了。
大厅四周都是门,全都锁着,爱丽丝从这边走到那边,推一推,拉一拉,每扇门都打不开,她伤心地走到大厅中间,琢磨着该怎么出去。
突然,她发现了一张三条腿的小桌,桌子是玻璃做的。桌上除了一把很小的金钥匙,什么也没有,爱丽丝一下就想到这钥匙可能是哪个门上的。可是,哎呀,要么就是锁太大了,要么就是钥匙太小了,哪个门也用不上。不过,在她绕第二圈时,突然发现刚才没注意到的一个低帐幕后面,有一扇约十五英寸高的小门。她用这个小金钥匙往小门的锁眼里一插,太高兴了,正合适。
爱丽丝打开了门,发现门外是一条小走廊,比老鼠洞还小,她跪下来,顺着走廊望出去,见到一个从没见过的美丽花园。她多想离开这个黑暗的大厅,到那些美丽的花圃和清凉的喷泉中去玩呀!可是那门框连脑袋都过不去,可怜的爱丽丝想:“哎,就算头能过去,肩膀不跟着过去也没用,我多么希望缩成望远镜里的小人呀(爱丽丝常常把望远镜倒着看,一切东西都变得又远又小,所以她认为望远镜可以把人放大或缩小。),我想自己能变小的,只要知道变的方法就行了。”你看,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使得爱丽丝认为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了。看来,守在小门旁没意思了,于是,她回到桌子边,希望还能再找到一把钥匙,至少也得找到一本教人变成望远镜里小人的书,可这次,她发现桌上有一只小瓶。爱丽丝说:“这小瓶刚才确实不在这里。”瓶口上系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印着两个很漂亮的大字:“喝我”。
说“喝我”倒不错,可是聪明的小爱丽丝不会忙着去喝的。她说:“不行,我得先看看,上面有没有写着‘毒药’两个字。”因为她听过一些很精彩的小故事,关于孩子们怎样被烧伤、被野兽吃掉,以及其它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事情,所有这些,都是因为这些孩子们没有记住大人的话,例如:握拨火棍时间太久就会把手烧坏;小刀割手指就会出血,等等。爱丽丝知道喝了写着“毒药”瓶里的药水,迟早会受害的。
然而瓶子上没有“毒药”字样,所以爱丽丝冒险地尝了尝,感到非常好吃,它混合着樱桃馅饼、奶油蛋糕、菠萝、烤火鸡、牛奶糖、热奶油面包的味道。爱丽丝一口气就把一瓶喝光了。
“多么奇怪的感觉呀!”爱丽丝说,“我一定变成望远镜里的小人了。”
的确是这样,她高兴得眉飞色舞,现在她只有十英寸高了,已经可以到那个可爱的花园里去了。不过,她又等了几分钟,看看会不会继续缩小下去。想到这点,她有点不安了。“究竟会怎么收场呢?”爱丽丝对自己说,“或许会像蜡烛的火苗那样,全部缩没了。那么我会怎么样呢?”她又努力试着想象蜡烛灭了后的火焰会是个什么样几。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东西。
过了一小会,好像不会再发生什么事情了,她决定立刻到花园去。可是,哎哟!可怜的爱丽丝!她走到门口,发觉忘拿了那把小金钥匙。在回到桌子前准备再拿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够不着钥匙,她只能通过玻璃桌面清楚地看到它,她尽力攀着桌腿向上爬,可是桌腿太滑了,她一次又一次地溜了下来,弄得她精疲力竭。于是,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起来,哭是没用的!”爱丽丝严厉地对自己说,“限你—,分钟内就停止哭!”她经常爱给自己下个命令(虽然她很少听从这种命令),有时甚至把自己骂哭了。记得有一次她同自己比赛槌球,由于她骗了自己,她就打了自己一记耳光,这个小孩很喜欢装成两个人,“但是现在还装什么两个人呢?”可怜的小爱丽丝想,“唉!现在我小得连做一个像样的人都不够了。”
不一会儿,她的眼光落在桌子下面的一个小玻璃盒子上。打开一看,里面有块很小的点心,点心上用葡萄干精致地嵌着“吃我”两个字,“好,我就吃它,”爱丽丝说,“如果它使我变大,我就能够着钥匙了;如果它使我变得更小,我就可以从门缝下面爬过去,反正不管怎样,我都可以到那个花园里去了。因此无论怎么变,我都不在乎。”
她只吃了一小口,就焦急地问自己:“是哪一种,变大还是变小?”她用手****头顶,想知道变成哪种样子。可是非常奇怪,一点没变,说实话,这本来是吃点心的正常现象,可是爱丽丝已经习惯了稀奇古怪的事了,生活中的正常事情倒显得难以理解了。
于是,她又吃开了,很块就把一块点心吃完了。
“奇怪啊奇怪,”爱丽丝喊道,她那么惊奇,霎时,竟说不成话了,“现在我一定变成最大的望远镜里的人了。再见了,我的双脚!”她俯视自己的脚,远得快看不见了。“哦,我的可怜的小脚哟!谁再给你们穿鞋和系鞋带呢,亲爱的,我可不能了,我离你们太远了,没法再照顾你们了,以后你们只好自己照顾自己吧!……但是我必须对它们好一些,”爱丽丝又想道,“否则它们会不愿走到我想去的地方的,对啦,每次圣诞节我一定要送它们一双新的长统靴。”
她继续盘算该怎么送礼:“我得把礼物打成包裹寄给它们,”她想,“呀,多滑稽,给自己的脚寄礼物鼠这地址写起来可太离奇了:
壁炉边搁脚拦杆上
爱丽丝的右脚收
爱丽丝寄
“哦,亲爱的,我说的什么废话呀!”就在这一刹那,她的头撞到了大厅的屋顶上。她现在至少有九英尺高了,她急忙拿起小金钥匙向小花园的门跑去。
可怜的爱丽丝!现在最多只能侧身躺在地下,用一只眼睛往花园里望,更没有可能进去了,于是她又哭了。
“你不害澡吗?”爱丽丝对自己说,“像你这么大的姑娘(说得很对),还要哭。马上停止,我命令你!”但她还不停地哭,足足掉了一桶眼泪。她还继续哭,直到身边成了个大池塘,有四英尺深,半个大厅都变成池塘了。
过了一会儿,她听到远处轻微的脚步声,她急忙擦干眼泪,看看谁来了。原来那只**又回来了,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一只手里本着一双白羊羔皮手套,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把大扇子,正急急忙忙地小跑着过来。**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地说:“哦,公爵夫人,公爵夫人!唉!假如我害她久等了,她可别生气呵!”爱丽丝很希望来个人帮助自己,因此见到**很失望。但是在**走近时,她还是怯生生地小声说:“劳驾,先生……”这可把兔子吓了一跳,扔掉了白羔皮手套和扇子,拼命地跑进暗处去了。
爱丽丝拾起了扇子和手套。这时屋里很热,她就一边搧着扇子,一边自言自语地说:“亲爱的,亲爱的,今天可净是怪事,昨天还是那么正常,是不是夜里发生的变化?让我想想:我早晨起来时是不是还是我自己,我想起来了,早晨就觉得有点不对头。但是,要是我不是自己的话,那么我能是谁呢,唉!这可真是个谜啊!”于是她就挨个儿地去想和她相同年龄的女孩子,她是变成了她们中的哪一个了?
“我敢说,我不是爱达,”爱丽丝说,“因为她是长长的卷发,而我的根本不卷。我肯定不是玛贝尔,因为我知道各种各祥的事情,而她,哼!她什么也不知道。而且,她是她,我是我,哎哟!亲爱的,把我迷惑住了,真叫人伤脑筋。我试试看,还记得不自己得过去知道的事情。让我想一想四乘五是十二,四乘六是十三,四乘七……唉,这样背下去永远到不了二十;况且乘法表也没大意思。让我试试地理知识看:伦敦是巴黎的首都,而巴黎是罗马的首都,罗马是……不,不,全错了。我一定,一定已经变成了玛贝尔了。让我再试试背《小鳄鱼怎样……》。”于是她把手交叉地放在膝盖上,就像背课文那样,一本正经地背起来了。她的声音嘶哑、古怪,吐字也和平时不一样:
小鳄鱼怎样保养
它闪亮的尾巴,
把尼罗河水灌进
每一片金色的鳞甲。
它笑得多么快乐,
伸开爪子的姿势多么文雅,
它在欢迎那些小鱼
游进它温柔微笑着的嘴巴。
“我相信背错了。”可怜的爱丽丝一边说着,一边又掉下了眼泪:“我一定真的成了玛贝尔了,我得住在破房子里,什么玩具也没有,还得学那么多的功课。不行!我拿定主意了,如果我是玛贝尔,我就呆在这井下,他们把头伸到井口说:‘上来吧!亲爱的!”我只往上问他们:‘你们先得告诉我,我是谁,如果变成我喜欢的人,我就上来,如果不是,我就一直呆在这里,除非我再变成什么人’……可是,亲爱的!”爱丽丝突然哭起来:“我真想让他们来叫我上去呀!实在不愿意孤零零地呆在这儿了。”
她说话时,无意中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见到一只手上戴了**的白羊羔皮手套,她奇怪极了,“这怎么搞的?”她想,“我一定又变小了,”她起来步到桌子边,量一量自己,正像她猜测的那样,她现在大约只有二英寸高了,而且还在迅速地缩下去,她很快发现是拿着的那把扇子在作怪,于是她赶紧扔掉扇子,总算快,要不就缩得没有了。
“好险呀!”爱丽丝说。她真的吓坏了,但总算自己还存在,因此很高兴,“现在,该去花园了!”她飞快地跪到小门那儿,但是,哎哟,小门又锁上了,小金钥匙像从前一样仍在玻璃桌子上。“现在更糟糕了,”可怜的小爱丽丝想,“因为我还没有这样小过,从来没有重我该说这太糟了!太糟了!”
她说话时,突然滑倒了,“扑通”一声,咸咸的水已经淹到她的下巴了。她第一个念头是掉进海里了。她对自己说:“那么我可以坐火车回去了,”——爱丽丝到海边去过,看到海滨有许多更衣车,孩子们在沙滩上用木铲挖洞玩。还有一排出租的住房,住房后面是个火车站——然而不久,她就明白了,自己是在一个眼泪的池塘里,这是她九英尺高的时候流出来的眼泪。
“但愿我刚才没哭得这么厉害!”爱丽丝说话时来回游着,想找条路游出去,现在我受报应了,我的眼沼快要把自己淹死啦!这又是桩怪事,说真的,今天尽是怪事!”
就在这时,她听到不远的地方有划水声,就向前游去,想看看是什么,起初,她以为这一定是只海象或者河马。然而,她一想起自己是多么小的时候,就立即明白了,这不过是只老鼠,是像自己一样滑进水里来的。
“它来有什么用处呢?”爱丽丝想,“同一只老鼠讲话吗?这井底下的事情都是那么奇怪,也许它会说话的,不管怎样,试试也没害处,”于是,爱丽丝就说,“喂,老鼠!你知道从池塘里出去的路吗?我已经游得很累了。喂,老鼠!”爱丽丝认为这是同老鼠谈话的方式,以前,她没有做过这种事,可她记得哥哥的《拉丁文语法》中有:“一只老鼠……一只老鼠……喂,老鼠!”现在这老鼠狐疑地看着她,好像还把一只小眼睛向她眨了眨,但没说话。
“也许它不懂英语,”爱丽丝想,“她是同征服者威廉(威廉(或-)原为诺曼第(现法国的诺曼第半岛)公爵,后来征服并统一了英国)一起来的,”(尽管爱丽丝有些历史知识,可搞不清这些事情已经多久了。)于是,她又用法语说:“我的猫在哪里,”这是她的法文课本的第一句话。老鼠一听这话,突然跳出水面,吓得浑身发抖,爱丽丝怕伤害了这个可怜的小动物的感情,赶快说:“请原谅我!我忘了你不喜欢猫。”
“不喜欢猫!”老鼠激动而尖声地喊着,“假如你是我的话,你喜欢猫吗?”
“也许不,”爱丽丝抚慰着说,“别生我的气了。可是我还是希望你能够看到我的猫——,黛娜,只要你看到她,就会喜欢猫了,她是一个多么可爱而又安静的小东西呀。”爱丽丝一面懒散地游着,一面自言自语地继续说,“她坐在火炉边打起呼噜来真好玩,还不时舔舔爪子,洗洗脸,**起来绵软得可爱。还有,她抓起老鼠来真是个好样的……,哦,请原谅我。”这次真把老鼠气坏了。爱丽丝又喊道:“如果你不高兴的话,咱们就不说她了。”
“还说‘咱们’呢!”老鼠喊着,连尾巴梢都发抖了,“好像我愿意说似的!我们家族都仇恨猫,这种可恶的、**的、粗鄙的东西!再别让我听到这个名字了!”
“我不说了,真的!”爱丽丝说着,急忙改变了话题,“你……喜欢……喜欢……狗吗?”老鼠没回答,于是,爱丽丝热心地说了下去,“告诉你,我家不远有一只小狗,—只眼晴明亮的小猎狗,你知道,它长着那么长的棕色卷毛。它还会接住你扔的东西,又会坐起来讨吃的,还会玩各式各样的把戏,它是一个农民的,你可知道,那个农民说它真顶用,要值一百英镑哪!说它还能杀掉所有的老鼠……哦,亲爱的!”爱丽丝伤心地说,“我怕又惹你生气了。”老鼠已经拼命游远了,它游开时,还弄得池塘的水一阵波动。
爱丽丝跟在老鼠的后面柔声细气地招呼它:“老鼠啊,亲爱的,你还是回来吧,你不喜欢的话,咱们再也不谈猫和狗了!”老鼠听了这话,就转过身慢慢地向她游来,它脸色苍白(爱丽丝想一定是气成这样的),用低而颤抖的声音说:“让我们上岸去吧,然后我将把我的历史告诉你,这样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也恨猫和狗了。”
真是该走了,因为池塘里已经有了一大群鸟兽,有一只鸭子、—只渡渡鸟(一种现已绝种的鸟,原产非洲毛里求斯。)、一只鹦鹉,一只小鹰和一些稀奇古怪的动物。爱丽丝领着路,和这群鸟兽一起自岸边游去。
集合在岸上的这一大群,确实稀奇古怪——羽毛湿了的鸟、毛紧贴着**的小动物等等,全都是湿淋淋的,横躺竖卧的,显得很狼狈。
重要的是:怎样把身上弄干,对这个问题,他们商量了一会儿。过了几分钟,爱丽丝就同它们混熟了,好像老相识似的。你瞧,爱丽丝已经同鹦鹉辩论了好长时间了,最后鹦鹉生气了,一个劲儿地说:“我比你年龄大,也就肯定比你知道得多。”可爱丽丝不同意这点,因为爱丽丝压根儿不知道它的年龄,而鹦鹉又拒绝说出自已的年龄,她们就再没话可说了。
最后,那只老鼠——它在它们中间好像很有权威似的——喊道:“你们全部坐下,听我说,我很快就会把你们弄干的!”他们立即都坐下了,围成一个大圈,老鼠在中间,爱丽丝焦急地盯着它,她很清楚,如果湿衣服不能很快干的活,她会得重感冒的,
“咳,咳!”老鼠煞有介事地说:“你们都准备好了吗?下面是我要说的最干巴巴的故事了,请大家安静点。‘征服者威廉的事业是教皇支持的,不久就征服了英国,英国人也需要有人领导,而且已经对篡权和被征服都习惯了。梅西亚和诺森勃列亚(海西亚Mercia和诺森勃利亚NorthumBRia是英国的两个古国。)的伯爵埃德温和莫卡……
“啊!”鹦鹉打着哆嗦。
“请原谅!”老鼠皱着眉头说,但仍然很有礼貌地问:“你有什么话吗?”
“我没有啥说的!”鹦鹉急忙答道。
“我以为你有话要说哩!”老鼠说,“我继续讲,这两个地方的伯爵埃德温和莫卡都宣告支持威廉,甚至坎特伯雷的爱国大主教斯蒂坎德也发现这是可行的……”
“发现什么?”鸭子问,
“发观‘这’,”老鼠有点不耐烦地回答,“你当然不知道‘这,的意思。”
“我发现了什么吃的东西时,当然知道‘这’是指什么。‘这’通常指一只青蛙或一条蚯蚓,现在的问题是:大主教发现的是什么呢?”鸭子还不停地呱啦着。
老鼠一点也不理睬,只是急急忙忙地继续讲:“……发现与埃德加.阿瑟林一起去亲自迎接威廉,并授予他皇冠是可行的,威廉的行动起初还有点节制,可他那诺曼人的傲慢……,你感觉怎么样了?我亲爱的。”它突然转向爱丽丝问道。
“跟原来一样的湿。”爱丽丝忧郁地说,“你讲这些一点也不能把我身上弄干。”
“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休会,并立即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渡渡鸟站后来严肃地说。
“讲英语!”小鹰说,“你这句话的意思,我连一半都听不懂!更主要的是我不相信你自己会懂,”小鹰说完后低下头偷偷笑了,其它一些鸟也都偷偷地笑出声来。
“我说的是,能让我们把湿衣服弄干的最好办法,是来个会议式的赛跑。”渡渡鸟恼怒地说。
“什么是会议式赛跑?”爱丽丝问,爱丽丝本来不想多问,因为渡渡鸟说到这里停住了,似乎想等别人问似的,而偏偏又没人问它。
渡渡鸟说:“对,为了说明它,最好的办法就是咱们亲自做一做。”(由于你在冬天也许会想起来玩这种游戏,所以我占这里告诉你渡渡鸟是怎么做的。)
前先,它划出个比赛路线,有点像个圆圈,它说:“具体形状没关系的。”然后,这一大群家伙就在圈子内散乱地站着,也不用说“—,二,三,开始!”而是谁想开始就开始,谁想停下,就停下,所以,要知道这场比赛的结束是不容易的。它们跑了大约半个小时,衣服大体上都干了,渡渡鸟就突然喊道:“比赛结束了!”听这话,它们都喘着气围拢过来,不停地问:“谁赢了,”
这个问题,渡渡鸟得好好考虑一下才能回答。因此,它坐下来,用一个指头撑着前额想了好长时间(就像照片上莎士比亚的那种姿态),这段时间里大家都安静地等待着。最后,渡渡鸟说:“每人都赢了,而且都有奖品!”
“谁给奖品呢?”大家齐声问,
“她重当然是她啦!”渡渡鸟用一个手指头指着爱丽丝说。于是,这一大群立即围住了爱丽丝,胡乱喊叫着:“奖品!奖品!”
爱丽丝真不知该怎么办了,她无可奈何地把手伸进了衣袋,嘿!拿出了一盒糖果,真幸运,还没给咸水浸透,她就把糖果作为奖品,发给了大家。正好每位分到一块,只是她自己没有。
原来是那只**,又慢慢地走回来了,它在刚才走过的路上焦急地到处审视,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爱丽丝还听到它低产咕噜:“公爵夫人呵!公爵夫人,唉!我亲爱的小爪子呀!我的小胡子呀!她一定会把我的头砍掉的,一定的!就像雪貂是雪貂那样千真万确!我是在哪儿丢掉的呢?”爱丽丝马上猜到它在找那把扇子和那双羊皮手套,于是,她也好心地到处寻找,可是找不见,自从她在池塘里游荡以来,好像所有东西都变了,就是那个有着玻璃桌子和小门的大厅也都不见了。
不一会,当爱丽丝还在到处找的时候,兔子看见了她,并且生气地向她喊道:“玛丽.安,你在外面干什么?马上回家给我拿一双手套和一把扇子来。赶快去!”爱丽丝吓得要命,顾不得去解释它的误会,赶快按它指的方向跑去了。
“它把我当成它的女仆了,”她边跑边对自己说,“它以后发现我是谁,会多么惊奇啊!可是我最好还是帮它把手套和扇子拿去——要是我能找到的话。”她说着到了一幢整洁的小房子前,门上挂着一块明亮的黄铜小牌子,刻着“白兔先生”。她没有敲门就进去了,急忙往楼上跑,生怕碰上真的玛丽.安,如果那样的话,她在找到手套和扇子之前就会从这个小屋里被赶出来的,
“这真奇怪!”爱丽丝对自己说,“给一只兔子跑腿,我看下一步就该轮到黛娜使唤我了。”于是她就想象那种情景:“‘爱丽丝**,快来我这儿,准备去散步,’‘我马上就来,保姆!可是在黛娜回来之前,我还得看着老鼠洞,不许老鼠出来,’不过,假如黛娜像这样使唤人的话,他们不会让它继续呆在家里了。”
这时,她已经走进了一间整洁的小房间,靠窗子有张桌子,桌子上正像她希望的那样,有一把扇子和两、三双很小的白羊羔皮手套,她拿起扇子和一双手套。正当她要离开房间的时候,眼光落在镜子旁边的一个小瓶上。这一次,瓶上没有“喝我”的标记。但她却拔开瓶塞就往嘴里倒。她想,“我每次吃或喝一点东西,总会发生一些有趣的事。所以我要看看这一瓶能把我怎么样。我真希望它会让我长大。说真的,做我现在这样一点儿的小东西,真厌烦极了。”
小瓶真的照办了,而且比她期望的还快,她还没有喝到一半,头已经碰到了天花板,因此,必须立即停止,不能再喝了!否则脖子要给折断了。爱丽丝赶紧扔掉瓶子,对自己说:“现在已经够了,不要再长了,可是就是现在这样,我也已经出不去了。嗨!我别喝这么多就好啦!”
唉!现在已经太迟了!她继续长啊,长啊!再待一会儿就得跪在地板上了,一分钟后,她必须躺下了,一只胳膊撑在地上,一只胳膊抱着头、可是还在长,这时只得把一只手臂伸出窗子,一只脚伸进烟囱,然后自语说:“还长的话怎么办呢?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幸运的是这只小魔术瓶的作用已经发挥完了,她不再长了,可是心里很不舒服,看来没有可能从这个房子里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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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轿颤巍巍的从顾家出发了,一路吹吹打打,喜庆热闹自是不必说。(,,请使用。{}!
今天,是顾家嫡女顾婉音出嫁的好日子。顾婉音坐在轿子里,也人不住微微的翘起了嘴角。她倒是没有出嫁女对家对亲人的不舍,反而觉得松了一口气。
嫁妆比妹妹少一点不打紧,仓促了一些也不打紧。最重要的是,她以后不用再活在继母的压迫下。新的生活,就要开始。
早就听喜嬷嬷说,对方也是世家大族,那公子也是极好的。性子很好,人也谦和,很好相处。虽然学问上不怎样,但是凭着祖上的名气和家底,日子总不会差。
但是喜嬷嬷最终没法子说清楚新郎官长得如何摸样,所以,还是让人忍不住去想。
只是,顾婉音心里仍然有一丝淡淡的失落和委屈。其实,最初和她定亲的,并不是这一家。而是洛阳那边一个世家大族。那是她已故母亲死前替她定下的。
若不是继母说洛阳离京城太远,而且这家家世也比那家好,她也许今天要去的就是洛阳了吧?其实她心里明白,这些都是借口。让她答应换婚的借口。
是的,换婚。继母将她和妹妹的婚事换了。她当初定的,成了妹妹的。而妹妹的这一桩亲,成了她的。呵呵,多么可笑?她不是不知道,其实洛阳那一家更好。但是她抗争不了,改变不了。
但是,这也是继母最后一次摆布她了吧?
顾婉音一路胡思乱想,倒是冲淡了不少的紧张和无措。
虽说都是住在京城,可是从顾家到新郎家,还是有好一段的路程。
L1
顾婉音坐在轿子里,听着外头喜乐喧天,心头也忍不住生出一丝欢喜来。
好不容易花轿停下了,鞭炮声也响起来。到了。
顾婉音心里明白,接下来就是新郎官踢轿门,然后接自己进门。于是,心里忍不住微微紧张起来。新郎他,会是如何一个人?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听见外头一阵欢喜的叫嚷:“娘子,娘子,快出来!”
顾婉音一愣——怎么回事?这声音,听着就知道是个成年男子,可是这语气——
正在纳闷的时候,轿帘已经被掀起了,随后顾婉音就感觉自己的手被猛的抓住往外拉扯,力道之大,直让她一个趔趄,险些撞在轿门上。
顾婉音好不容易稳住身形,只来得及从盖头当下那一方天地中看见新郎脚下的一双鞋子,就已经被喜娘从旁边握住手,喜娘的声音传来:“新郎官莫急,新娘子又不会跑。(,)”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许多宾客也拥挤在大门口一起观看。她只得抿抿唇,低垂了双眸,端庄轻柔的任由喜娘搀扶跨进了大门。{}
但是心里还是有了一丝惊愕——刚才喜娘的语气,倒不像是对年轻公子说的话,反而像是......哄小朋友。
忍不住的,顾婉音心里生出一丝迟疑来。这门亲事,真的有继母说的那样好?还是.......
然而容不得她多想,就听见继母特地派来的嬷嬷压低了声音:“二小姐可莫要耍什么花招,既然已经抬出了顾家大门,就不再是顾家的小姐了。为了二小姐日后的日子,小姐想做什么之前,可要掂量掂量。”
顾婉音一颤——这是在威胁她?那么......
目光轻移,落在前面蹦蹦跳跳走路的新郎官身上,她的心陡然沉了下去。
就连脚下的步子,亦是沉重了起来。她觉得,这一次,自己似乎真的做错了。不该答应换婚的事情。
该怎么办?顾婉音在心里问自己。但是心里却只是一片茫然。习惯了被摆布的她,早已经不知道怎么反抗了。
就在茫然间,她已经被押着跪在了大堂中央。旁边就是新郎官。
“一拜天地——”喜娘拉长了声音喊。声音庄重又不失喜庆。
旁边的新郎官一磕到底,顾婉音听见重重的一声闷响。她都忍不住觉得额头一阵疼。
可是紧接着,就是新郎官喊疼的声音:“呜呜呜,好疼,好疼,娘,吹吹。”虽然人已经长得这样大了,可是那语气和哭腔,分明就是垂髫稚子才会用的。
顾婉音的心又是一颤,浑身都冰凉了起来。
“小姐,拜。”嬷嬷压低了的声音显得有些气急败坏。
然顾婉音仿佛没听见一样,脸上的表情都木愣愣的没有了神采。
端坐在堂上的新郎父母四道目光宛如实质一样落在她身上,明显带着不悦。见她仍是没反应,只好又看向旁边的嬷嬷。
“夫妻对拜——”
眼看着就要礼成,可是忽然新郎却突然嚎哭起来——“娘,娘,我尿裤子了,快让娘子给我换裤子——”
顾婉音的目光垂在地上,眼看着一滩水印从新郎身下蔓延开来......而新郎的手,也抓住了她,哭闹的同时将她扯得左摇右晃,满头的璎珞珠串顿时也摇晃起来,惚中,又是落花满地,又是草枯叶黄的时节了,写着盛开在眼眸之外的纯白容颜,一行一行爬出来的文字全是落寞。这么久为什么看到的还是离人泪。岁月的轮安徒生(HansChristianAndersen-)丹麦作家。年4月2日生于丹麦菲英岛欧登塞的贫民区。父亲是个穷鞋匠从前有一可怜的约翰奈斯真是非常难过,因为他的父亲病得很厉害,不容易再好起来。这间小房子里只住着他们两人,此外,没有别人。桌上的灯已经快要灭了,夜已经很深了。 “约翰奈斯,你是一个很好的孩子!”病中的父亲说,“我们的上帝会在这个世界里帮助你的!”于是他庄严地、慈爱地望了他一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随后就死了;好像是睡着了似的。约翰奈斯哭起来,他在这个世界上现在什么亲人也没有了,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没有姊妹,也没有兄弟。可怜的约翰奈斯!他跪在床面前,吻着他死去的父亲的手,流了很多辛酸的眼泪,不过最后他闭起眼睛,把头靠在硬床板上睡去了。 这时他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他看到太阳和月亮向他鞠躬,看到他的父亲又变得活泼和健康起来,听到他的父亲像平常高兴的时候那样又大笑起来。一位可爱的姑娘——她美丽的长发上戴着一顶金王冠——向约翰奈斯伸出手来。 他的父亲说:“看到没有,你现在得到一位多么漂亮的新娘?她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姑娘!”于是他醒了,这一切美丽的东西也消逝了。他的父亲冰冷地、僵直地躺在床上,再没有别的人跟他们在一起。可怜的约翰奈斯! 死者在第二周就埋葬了。约翰奈斯紧跟在棺材后面送葬;从此以后他再也看不见这个非常爱他的、慈祥的父亲了。 他亲耳听见人们把土盖在棺材上,亲眼看到棺材的最后的一角。不过再加上一铲土,就连这一角也要不见了。这时他悲恸到了万分,他的心简直好像要裂成碎片。人们在他的周围唱起圣诗,唱得那么美丽,约翰奈斯不禁流出眼泪来。他大声地哭起来;在悲哀中哭一下是有好处的。太阳在绿色树上光耀地照着,好像是说:“约翰奈斯!你再也不会感到悲哀了,天空是那么美丽,一片蓝色,你看见了吗?你的父亲就在那上面,他在请求仁慈的上帝使你将来永远幸福!” “我要永远做一个好人,”约翰奈斯说,“好使我也能到天上去看我的父亲;如果我们再见面,我们将会多么快乐啊!我将有多少话要告诉他啊!他将会指许多东西给我看;他将会像活在人世间的时候一样,把天上许多美丽的东西教给我。哦,那该是多么快乐的事啊!” 约翰奈斯想着这些情景,像亲眼看见过似的,他不禁笑起来。在这同时,他的眼泪仍然在脸上滚滚地流。小鸟们高高地栖在栗树上,唱道:“唧喳!唧喳!”虽然它们也参加了葬礼,却仍然很高兴;不过它们知道得很清楚,死者已经上了天,并且还长出了翅膀——这些翅膀比它们的还要宽广和美丽得多;他现在是幸福的,因为他生前曾经是一个好人。它们都为他高兴。约翰奈斯看到它们从绿树林里向广大的世界飞去,他自己也非常想跟它们一起飞。但是他先做了一个木十字架竖在他父亲的坟墓上。当他晚间把十字架送去时,坟墓上已经装饰着沙子和花朵——这都是一些陌生人做的,因为这些人都喜欢这位死去了的亲爱的父亲。 第二天大清早约翰奈斯把他的一小捆行李打好,同时把他继承的全部财产——五十块钱和几个小银币——扎进他的腰带里。他带着这点东西走向这个茫茫的世界。但是他先到教堂墓地去看看父亲的坟,念了《主祷文》①;于是他说:“再会吧,亲爱的爸爸!我要永远做一个好人。你可以大胆地向好心肠的上帝祈祷,请他保佑我一切都好。” 约翰奈斯在田野上走。田野里的花儿在温暖的太阳光中开得又鲜艳、又美丽。它们在风中点着头,好像是说:“欢迎你到绿草地上来。你看这儿好不好?”但是约翰奈斯掉转头又向那个老教堂望了一眼;他小时候就是在那里受洗礼的,他每个星期天跟父亲一道在那里做礼拜,唱赞美诗。这时他看到教堂的小妖精,高高地站在教堂塔楼上的一个窗洞里。他戴着尖顶小红帽,把手膀弯上来遮住脸,免得太阳射着他的眼睛。约翰奈斯对他点点头,表示告别。 小妖精也挥着红帽,把手贴在心上,用手指飞吻了好几次,表示他多么希望约翰奈斯一切都好,能有一个愉快的旅程。 约翰奈斯想,在这个广大而美丽的世界里,他将会看到多少好的东西啊。他越走越远——他以前从来没有走过怎样远的路。他所走过的城市,他所遇见的人,他全都不认识。他现在来到遥远的陌生人中间了。 第一天夜里他睡在田野里的一个干草堆下,因为他没有别的床。不过他觉得这也很有趣;就是一个国王也不会有比这还好的地方。这儿是一田野,有溪流,有干草堆,上面还有蔚蓝的天;这的确算得是一间美丽的睡房。开着小红花和白花的绿草是地毯,接骨木树丛和野玫瑰篱笆是花束,盛满了新鲜清水的溪流是他的洗脸池。小溪里的灯芯草对他鞠躬,祝他“晚安”和“早安”。高高地挂在蓝天花板下的月亮,无疑的是一盏巨大的夜明灯,而这灯决不会烧着窗帘。约翰奈斯可以安安心心地睡着;他事实上也是这样。他一觉睡到太阳出来,周围所有的小鸟对他唱着歌:“早安!早安!你还没有起来吗?” 做礼拜的钟声响起来了,这是星期天;大家都去听牧师讲道,约翰奈斯也跟着一块儿去。他唱了一首圣诗,听了上帝的教义。他觉得好像又回到了他受洗的那个老教堂里,跟父亲在一起唱圣诗。 教堂的墓地里有许多坟墓,有几座坟还长满了很高的草。约翰奈斯这时想起了父亲的坟墓:那一定也是跟这些坟墓一样,因为他不能去锄草和修整它。因此他坐下来拔去那些荒草,把倒了的十字架重新竖起来,把风吹走了的花圈又搬到坟上来。在这同时,他想:“现在我既然不在家,也许有人会同样照料我父亲的坟墓吧!” 教堂墓地门外有一个年老的乞丐。他拄着一根拐杖站着。约翰奈斯把他所有的几个银币全都给他了,然后带着愉快和高兴的心情继续向这茫茫大世界走去。 到晚间,天气忽然变得非常坏。约翰奈斯急忙去找一个藏身的地方,但是马上黑夜就到来了。最后他在一个山上找到了一座孤寂的小教堂。很幸运地,门还没有关。他轻轻地走进去了:打算在里面呆到暴风雨停息为止。 “我就在这个角落里坐下来吧!”他说:“我相当疲倦,需要休息一下。”于是他就坐下来了。他把双手合在一起,念了晚祷。外面正是雷鸣电闪,他在不知不觉之间就睡过去了,并且做起梦来。 他醒来的时候,正是半夜,不过暴风雨已经过去了,月亮穿过窗子向他照进来。教堂的中央停着一具开着的棺材,里面躺着一个还没有埋葬的死人。约翰奈斯一点也不害怕,因为他的良心很平安;同时他也知道得很清楚,死人是不会害人的,能害人的倒还是活着的坏人。现在就有这样两个恶劣的人。他们就站在死人的旁边。这死人是停在教堂里,等待埋葬的。他们想害他一下,不让他睡在棺材里,而要把他扔到教堂门外去——可怜的死人啊! “你们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呢?”约翰奈斯问,“这是不对的,恶劣的。看耶稣的面子,让他休息吧。” “废话!”这两个恶人说。“他骗了我们呀!他欠我们的钱,一直没有还;现在他又忽然死掉了,我们连一毛钱也收不回来!我们非报复他一下不可;我们要叫他像一只狗似的躺在教堂门外!” “我所有的钱还不到五十块大洋,”约翰奈斯说,“这是我所继承的全部遗产,可是我愿意把这钱送给你们,只要你们能老老实实地答应我让这个可怜的死人安静地睡着。没有钱我也可以活的。我年富力强,有一双健壮的手,一双健壮的脚,而且上帝也会帮助我的。” “好吧,”这两个丑恶的人说,“只要你能还他的债,我们当然可以放开他的,你尽管放心好了!”于是他们就把约翰奈斯所给的钱都接过来,大笑了一阵,觉得他太老实,随后他们就走开了。他把死人在棺材里放好,同时把死人的手合在一起。他说了一声“再会”,就很满意地走进一个大森林里去。 周围有月光从树枝之间射进来,他看到许多可爱的小山精在快乐地玩耍。他们对他一点也不害怕,因为他们知道他是一个好人;只有坏人才看不惯小山精。他们有些还没有手指那样粗,他们长长的金发是用金梳子朝上扎着的。他们成双成对地骑着树叶和长草上的露珠摇来摇去。有时露珠一滚,他们就跌到长草之间的空隙里去了。这就使得其他的小山精大笑大叫起来。这真是好玩极了!他们唱着歌。约翰奈斯一下子就听出这都是他小时候学过的那些美丽的歌儿。戴着王冠的杂色蜘蛛,正在灌木林之间织着长长的吊桥和宫殿;当微小的露珠落到它们身上的时候,它们就像月光底下发亮的玻璃,直到太阳升起来时才不是这样。这时小山精就钻进花苞里去,风把他们的吊桥和宫殿吹走,它们成为一面大蜘蛛网,在空中飘荡。 约翰奈斯这时走出了树林。他后面有一个人在高声喊他:“喂,朋友!你到什么地方去呀?” “到广大的世界里去!”约翰奈斯说,“我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我是一个穷苦的孩子;但是上帝会帮助我!” “我也要到广大的世界里去,”这陌生人说,“我们两人一块儿走好吗?” “很好!”约翰奈斯说。于是他们就一起走了。不多久他们就建立起很好的友情,因为他们两个人都是好人。不过约翰奈斯发现这陌生人比自己聪明得多,他差不多走遍了全世界,什么事情都知道。位老诗人——一位非常和善的老诗人。有一天晚上,他坐在家里,外面起了一阵可怕的风暴。雨在倾盆地下着;不过这位老诗人坐在炉旁,又温暖,又舒适。 火在熊熊地燎着,苹果烤得咝咝地发响。 “这样的天气,外面的穷苦人身上恐怕没有一根纱是干的了。"他说,因为他是一位心肠非常好的老诗人。 “啊,请开门!我非常冷,衣服也全湿透了。"外面有一个小孩子在叫。他哭起来,敲着门。这时雨正在倾盆地下着,风把所有的窗扉吹得呼呼地响。 “你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老诗人说;他走过去把门开了。门口站着一个小小的孩子。他全身没有穿衣服,雨水从他长长的金发上滚下来。他冻得发抖;如果他没有走进来的话,一定会在这样的暴风雨中冻死的。 “你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老诗人说,同时拉着他的手。 “到我这儿来吧,我可以使你温暖起来。我可以给你喝一点酒,吃一个苹果,因为你是一个美丽的孩子。” 他的确是很美丽的。他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明亮的星星,他的金发虽然有水滴下来,可是卷卷曲曲的,非常好看。他像一个小小的天使,不过他冻得惨白,全身发抖。他手里拿着一把漂亮的弓,但是雨水已经把它弄坏了。涂在那些美丽箭上的色彩全都被雨淋得模糊不清了。 老诗人坐在炉边,把这小孩子抱到膝上,把雨水从他的卷发里挤出来,把他的手放到自己的手里暖着,同时为他热了一些甜酒。这孩子马上就恢复过来了。他的双颊也变得红润起来了。他跳到地上来,围着这位老诗人跳舞。 “你是一个快乐的孩子!"老诗人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穆尔①,"他回答说;"你不认识我吗?我的弓就在这儿。你知道,我就是用这把弓射箭哪!看啊,外面天晴了,月亮也出来了。” “不过你的弓已经坏了。"老诗人说。 “这倒是很可惜的,"小孩子回答说,同时把弓拿起来,看了一看。"哎,它还很干呢,并没有受到什么损害。弦还很紧——我倒要试它一试!"于是他把弓一拉,插上一支箭,对准了目标,向这位和善的老诗人的心中射去。"请你现在看看究竟我的弓损坏了没有!"他说,大笑了一声,就跑掉了。这小孩子该是多么顽皮啊!他居然向这位老诗人射了一箭,而这位老诗人还把他请进温暖的房间里来,对他非常和善,给他喝最好的酒,吃最好的苹果呢! 这位和善的老诗人躺在地上,哭起来了;他的心中了一箭,他说:"嗨,这个阿穆尔真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我要把这事情告诉所有的好孩子们,叫他们当心,不要跟他一起玩耍,因为他会跟他们捣蛋!” 所有的好孩子们——女孩子和男孩子们——听到了他讲的这个故事,都对这个顽皮的孩子有了戒心;然而他还是骗过了他们,因为他非常地伶俐。当大学生听完了课走出来的时候,他就穿着一件黑上衣,腋下夹着一本书,在他们的旁边走,他们一点也没有看出他。于是他们就挽着他的手,以为他也是一个学生呢。过时他就把一支箭射进他们的心里去。当女孩子们到教堂去受"坚信礼"②的时候,他也在后面跟着她们。是的,他老是在跟着人!他坐在戏院里的蜡烛台上,光耀夺目,弄得人们把他当做一盏明灯。可是不久大家就知道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他在御花园里,在散步场上跑来跑去。是的,他从前有过一次射中了你爸爸和妈妈的心啦。你只需问问他们。你就可以听到一段故事。咳,这个阿穆尔真是一个坏孩子;你们决不能跟他有任何来往!他在跟着每一个人。 你想想看,有一次他居然把一支箭射进老祖母的心里去啦——不过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个创伤早已经治好了,但是老祖母一直忘不了它。呸,那个恶作剧的阿穆尔!不过你现在认识他了!你知道他是一个多么顽皮的孩子。注释: ①阿穆尔(Amor)即希腊神话中的丘比特,是罗马神话中爱情之神。他是一个顽皮和快乐的孩子,经常带着弓和箭。 当他的箭射到一个人的心里去的时候,这支箭就燃起爱情的火焰。 ②在教里面,小孩子受了洗礼以后,到了青春发育期间、一般地都要再受一次"坚信礼",以加强和巩固他对宗教的信心。受"坚信礼"是进入成人阶段的标记。,曾志“那么再会吧,再会吧,你这善良的、可爱的姑娘!”燕子说。于是他就向太阳飞去。拇指姑娘在后面望着他,她的两眼里闪着泪珠,因为她是那么喜爱这只可怜的燕子。 “滴丽!滴丽!”燕子唱着歌,向一个绿色的森林飞去。 拇指姑娘感到非常难过。田鼠不许她走到温暖的太阳光中去。在田鼠屋顶上的田野里,麦子已经长得很高了。对于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子说来,这麦子简直是一片浓密的森林,因为她究竟不过只有一寸来高呀。 “在这个夏天,你得把你的新嫁衣缝好!”田鼠对她说,因为她的那个讨厌的邻居——那个穿着黑天鹅绒袍子的鼹鼠——已经向她求婚了。“你得准备好毛衣和棉衣。当你做了鼹鼠太太以后,你应该有坐着穿的衣服和睡着穿的衣服呀。” 拇指姑娘现在得摇起纺车来。鼹鼠聘请了四位蜘蛛,日夜为她纺纱和织布。每天晚上鼹鼠来拜访她一次。鼹鼠老是在咕噜地说:等到夏天快要完的时候,太阳就不会这么热了;现在太阳把地面烤得像石头一样硬。是的,等夏天过去以后,他就要跟拇指姑娘结婚了。不过她一点也不感到高兴,因为她的确不喜欢这位讨厌的鼹鼠。每天早晨,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每天黄昏,当太阳落下的时候,她就偷偷地走到门那儿去。当风儿把麦穗吹向两边,使得她能够看到蔚蓝色的天空的时候,她就想象外面是非常光明和美丽的,于是她就热烈地希望再见到她的亲爱的燕子。可是这燕子不再回来了,无疑地,他已经飞向很远很远的、美丽的、青翠的树林里去了。现在是秋天了,拇指姑娘的全部嫁衣也准备好了。 “四个星期以后,你的婚礼就要举行了,”田鼠对她说。但是拇指姑娘哭了起来,说她不愿意和这讨厌的鼹鼠结婚。 “胡说!”田鼠说,“你不要固执;不然的话,我就要用我的白牙齿来咬你!他是一个很可爱的人,你得和他结婚!就是皇后也没有他那样好的黑天鹅绒袍子哩!他的厨房和储藏室里都藏满了东西。你得到这样一个丈夫,应该感谢上帝!” 现在婚礼要举行了。鼹鼠已经来了,他亲自来迎接拇指姑娘。她得跟他生活在一起,住在深深的地底下,永远也不能到温暖的太阳光中来,因为他不喜欢太阳。这个可怜的小姑娘现在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现在不得不向那光耀的太阳告别——这太阳,当她跟田鼠住在一起的时候,她还能得到许可在门口望一眼。 “再会吧,您,光明的太阳!”她说着,同时向空中伸出双手,并且向田鼠的屋子外面走了几步——因为现在大麦已经收割了,这儿只剩下干枯的茬子。“再会吧,再会吧!”她又重复地说,同时用双臂抱住一朵还在开着的小红花。“假如你看到了那只小燕子的话,我请求你代我向他问候一声。” “滴丽!滴丽!”在这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在她的头上叫起来。她抬头一看,这正是那只小燕子刚刚在飞过。他一看到拇指姑娘,就显得非常高兴。她告诉他说,她多么不愿意要那个丑恶的鼹鼠做她的丈夫啊;她还说,她得住在深深的地底下,太阳将永远照不进来。一想到这点,她就忍不住哭起来了。 “寒冷的冬天现在要到来了,”小燕子说。“我要飞得很远,飞到温暖的国度里去。你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吗?你可以骑在我的背上!你用腰带紧紧地把你自己系牢。这样我们就可以离开这丑恶的鼹鼠,从他黑暗的房子飞走——远远地、远远地飞过高山,飞到温暖的国度里去:那儿的太阳光比这儿更美丽,那儿永远只有夏天,那儿永远开着美丽的花朵。跟我一起飞吧,你,甜蜜的小拇指姑娘;当我在那个阴惨的地洞里冻得僵直的时候,你救了我的生命!” “是的,我将和你一块儿去!”拇指姑娘说。她坐在这鸟儿的背上,把脚搁在他展开的双翼上,同时把自己用腰带紧紧地系在他最结实的一根羽毛上。这么着,燕子就飞向空中,飞过森林,飞过大海,高高地飞过常年积雪的大山。在这寒冷的高空中,拇指姑娘冻得抖起来。但是这时她就钻进这鸟儿温暖的羽毛里去。她只是把她的小脑袋伸出来,欣赏她下面的美丽风景。 最后他们来到了温暖的国度。那儿的太阳比在我们这里照得光耀多了,天似乎也是加倍地高。田沟里,篱笆上,都生满了最美丽的绿葡萄和蓝葡萄。树林里处处悬挂着柠檬和橙子。空气里飘着桃金娘和麝香的香气;许多非常可爱的小孩子在路上跑来跑去,跟一些颜色鲜艳的大蝴蝶儿一块儿嬉戏。可是燕子越飞越远,而风景也越来越美丽。在一个碧蓝色的湖旁有一丛最可爱的绿树,它们里面有一幢白得放亮的、大理石砌成的、古代的宫殿。葡萄藤围着许多高大的圆柱丛生着。它们的顶上有许多燕子窠。其中有一个窠就是现在带着拇指姑娘飞行的这只燕子的住所。 “这儿就是我的房子,”燕子说。“不过,下面长着许多美丽的花,你可以选择其中的一朵;我可以把你放在它上面。那么你要想住得怎样舒服,就可以怎样舒服了。” “那好极了,”她说,拍着她的一双小手。 那儿有一根巨大的大理石柱。它已经倒在地上,并且跌成了三段。不过在它们中间生出一朵最美丽的白色鲜花。燕子带着拇指姑娘飞下来,把她放在它的一片宽阔的花瓣上面。这个小姑娘感到多么惊奇啊!在那朵花的中央坐着一个小小的男子!——他是那么白皙和透明,好像是玻璃做成的。他头上戴着一顶最华丽的金制王冠,他肩上生着一双发亮的翅膀,而他本身并不比拇指姑娘高大。他就是花中的安琪儿①。每一朵花里都住着这么一个小小的男子或妇人。不过这一位却是他们大家的国王。 “我的天啦!他是多么美啊!”拇指姑娘对燕子低声说。这位小小的王子非常害怕这只燕子,因为他是那么细小和柔嫩,对他说来,燕子简直是一只庞大的鸟儿。不过当他看到拇指姑娘的时候,他马上就变得高兴起来:她是他一生中所看到的一位最美丽的姑娘。因此他从头上取下金王冠,把它戴到她的头上。他问了她的姓名,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夫人——这样她就可以做一切花儿的皇后了。这位王子才真配称为她的丈夫呢,他比那癞蛤蟆的儿子和那只穿大黑天鹅绒袍子的鼹鼠来,完全不同!因此她就对这位逗她喜欢的王子说:“我愿意。”这时每一朵花里走出一位小姐或一位男子来。他们是那么可爱,就是看他们一眼也是幸福的。他们每人送了拇指姑娘一件礼物,但是其中最好的礼物是从一只大白蝇身上取下的一对翅膀。他们把这对翅膀安到拇指姑娘的背上,这么着,她现在就可以在花朵之间飞来飞去了。这时大家都欢乐起来。燕子坐在上面自己的窠里,为他们唱出他最好的歌曲。然后在他的心里,他感到有些悲哀,因为他是那么喜欢拇指姑娘,他的确希望永远不要和她离开。 “你现在不应该再叫拇指姑娘了!”花的安琪儿对她说。“这是一个很丑的名字,而你是那么美丽!从今以后,我们要把你叫玛娅②。” “再会吧!再会吧!”那只小燕子说。他又从这温暖的国度飞走了,飞回到很远很远的丹麦去。在丹麦,他在一个会写童话的人的窗子上筑了一个小窠。他对这个人唱:“滴丽!滴丽!”我们这整个故事就是从他那儿听来的。注释: ①安琪儿就是天使。在西方文艺中,天使的形象一般是长着一对翅膀的小孩子。 ②在希腊神话里,玛娅(Maja)是顶天的巨神阿特拉斯(Atlas)和平勒俄涅(Pleione)所生的七位女儿中最大的一位,也是最美的一位。这七位姊妹和她们的父母一起代表金牛宫(Taurus)中九颗最明亮的星星。它们在五月间(收获时期)出现,间(第二次播种时期)隐藏起来。愿服役,抗击拿天啦!当金龟子带着她飞进树林里去的时候,可怜的拇指姑娘该是多么害怕啊!不过她更为那只美丽的白蝴蝶难过。她已经把他紧紧地系在那片叶子上,如果他没有办法摆脱的话,就一定会饿死的。但是金龟子一点也不理会这情况,他和她一块儿坐在树上最大的一张绿叶子上,把花里的蜜糖拿出来给她吃,同时说她是多么漂亮,虽然她一点也不像金龟子。不多久,住在树林里的那些金龟子全都来拜访了。他们打量着拇指姑娘。金龟子小姐们耸了耸触须,说: “嗨,她不过只有两条腿罢了!这是怪难看的。” “她连触须都没有!”她们说。 “她的腰太细了——呸!她完全像一个人——她是多么丑啊!”所有的女金龟子们齐声说。 然而拇指姑娘确是非常美丽的。甚至劫持她的那只金龟子也不免要这样想。不过当大家都说她是很难看的时候,他最后也只好相信这话了,他也不愿意要她了!她现在可以随便到什么地方去。他们带着她从树上一起飞下来,把她放在一朵雏菊上面。她在那上面哭得怪伤心的,因为她长得那么丑,连金龟子也不要她了。可是她仍然是人们所想象不到的一个最美丽的人儿,那么娇嫩,那么明朗,像一片最纯洁的玫瑰花瓣。 整个夏天,可怜的拇指姑娘单独住在这个巨大的树林里。她用草叶为自己编了一张小床,把它挂在一片大牛蒡叶底下,她使得雨不致淋到她身上。她从花里取出蜜来作为食物,她的饮料是每天早晨凝结在叶子上的露珠。夏天和秋天就这么过去了。现在,冬天——那又冷又长的冬天——来了。那些为她唱着甜蜜的歌的鸟儿现在都飞走了。树和花凋零了。那片大的牛蒡叶——她一直是在它下面住着的——也卷起来了,只剩下一根枯黄的梗子。她感到十分寒冷。因为她的衣服都破了,而她的身体又是那么瘦削和纤细——可怜的拇指姑娘啊!她一定会冻死的。雪也开始下降,每朵雪花落到她身上,就好像一个人把满铲子的雪块打到我们身上一样,因为我们高大,而她不过只有一寸来长。她只好把自己裹在一片干枯的叶子里,可是这并不温暖——她冻得发抖。 在她现在来到的这个树林的附近,有一块很大的麦田;不过田里的麦子早已经收割了。冻结的地上只留下一些光赤的麦茬儿。对她说来,在它们中间走过去,简直等于穿过一片广大的森林。啊!她冻得发抖,抖得多厉害啊!最后她来到了一只田鼠的门口。这就是一棵麦茬下面的一个小洞。田鼠住在那里面,又温暖,又舒服。她藏有整整一房间的麦子,她还有一间漂亮的厨房和一个饭厅。可怜的拇指姑娘站在门里,像一个讨饭的穷苦女孩子。她请求施舍一颗大麦粒给她,因为她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一丁点儿东西。 “你这个可怜的小人儿,”田鼠说——因为她本来是一个好心肠的老田鼠——“到我温暖的房子里来,和我一起吃点东西吧。” 因为她现在很喜欢拇指姑娘,所以她说:“你可以跟我住在一块,度过这个冬天,不过你得把我的房间弄得干净整齐,同时讲些故事给我听,因为我就是喜欢听故事。” 这个和善的老田鼠所要求的事情,拇指姑娘都一一答应了。她在那儿住得非常快乐。 “不久我们就要有一个客人来,”田鼠说。“我的这位邻居经常每个星期来看我一次,他住的比我舒服得多,他有宽大的房间,他穿着非常美丽的黑天鹅绒袍子。只要你能够得到他做你的丈夫,那么你一辈子可就享用不尽了。不过他的眼睛看不见东西。你得讲一些你所知道的、最美的故事给他听。” 拇指姑娘对于这事没有什么兴趣。她不愿意跟这位邻居结婚,因为他是一只鼹鼠。他穿着黑天鹅绒袍子来拜访了。 田鼠说,他是怎样有钱和有学问,他的家也要比田鼠的大二十倍;他有很高深的知识,不过他不喜欢太阳和美丽的花儿;而且他还喜欢说这些东西的坏话,因为他自己从来没有看见过它们。 拇指姑娘得为他唱一曲歌儿。她唱了《金龟子呀,飞走吧!》,又唱了《牧师走上草原》。因为她的声音是那么美丽,鼹鼠就不禁爱上她了。不过他没有表示出来,因为他是一个很谨慎的人。 最近他从自己房子里挖了一条长长的地道,通到她们的这座房子里来。他请田鼠和拇指姑娘到这条地道里来散步,而且只要她们愿意,随时都可以来。不过他忠告她们不要害怕一只躺在地道里的死鸟。他是一只完整的鸟儿,有翅膀,也有嘴。没有疑问,他是不久以前、在冬天开始的时候死去的。 他现在被埋葬的这块地方,恰恰被鼹鼠打穿了成为地道。鼹鼠嘴里衔着一根引火柴——它在黑暗中可以发出闪光。 他走在前面,为她们把这条又长又黑的地道照明。当她们来到那只死鸟躺着的地方时,鼹鼠就用他的大鼻子顶着天花板,朝上面拱着土,拱出一个大洞来。阳光就通过这洞口射进来。在地上的正中央躺着一只死了的燕子,他的美丽的翅膀紧紧地贴着身体,小腿和头缩到羽毛里面:这只可怜的鸟儿无疑地是冻死了。这使得拇指姑娘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非常喜爱一切鸟儿。的确,他们整个夏天对她唱着美妙的歌,对她喃喃地讲着话。不过鼹鼠用他的短腿子一推,说:“他现在再也不能唱什么了!生来就是一只小鸟——这该是一件多么可怜的事儿!谢天谢地,我的孩子们将不会是这样。像这样的一只鸟儿,什么事也不能做,只会唧唧喳喳地叫,到了冬天就不得不饿死了!” “是的,你是一个聪明人,说得有道理,”田鼠说。“冬天一到,这些‘唧唧喳喳’的歌声对于一只雀子有什么用呢?他只有挨饿和受冻的一条路。不过我想这就是大家所谓的了不起的事情吧!” 拇指姑娘一句话也不说。不过当他们两个人把背掉向这燕子的时候,她就弯下腰来,把盖在他头上的那一簇羽毛温柔地向旁边拂了几下,同时在他闭着的双眼上轻轻地接了一个吻。 “在夏天对我唱出那么美丽的歌的人也许就是他了,”她想。“他不知给了我多少快乐——他,这只亲爱的、美丽的鸟儿!” 鼹鼠现在把那个透进阳光的洞口又封闭住了;然后他就陪着这两位小姐回家。但是这天晚上拇指姑娘一忽儿也睡不着。她爬起床来,用草编成了一张宽大的、美丽的毯子。她拿着它到那只死了的燕子的身边去,把他的全身盖好。 她同时还把她在田鼠的房间里所寻到的一些软棉花裹在燕子的身上,好使他在这寒冷的地上能够睡得温暖。 “再会吧,你这美丽的小鸟儿!”她说。“再会吧!在夏天,当所有的树儿都变绿了的时候,当太阳光温暖地照着我们的时候,你唱出美丽的歌声——我要为这感谢你!”于是她把头贴在这鸟儿的胸膛上。她马上惊恐起来,因为他身体里面好像有件什么东西在跳动,这就是鸟儿的一颗心。这鸟儿并没有死,他只不过是躺在那儿冻得失去了知觉罢了。现在他得到了温暖,所以又活了起来。 在秋天,所有的燕子都向温暖的国度飞去。不过,假如有一只掉了队,他就会遇到寒冷,于是他就会冻得落下来,像死了一样;他只有躺在他落下的那块地上,让冰冻的雪花把他全身盖满。 拇指姑娘真是抖得厉害,因为她是那么惊恐;这鸟儿,跟只有寸把高的她比起来,真是太庞大了。可是她鼓起勇气来。她把棉花紧紧地裹在这只可怜的鸟儿的身上;同时她把自己常常当作被盖的那张薄荷叶拿来,覆在这鸟儿的头上。 第二天夜里,她又偷偷地去看他。他现在已经活了,不过还是有点昏迷。他只能把眼睛微微地睁开一忽儿,望了拇指姑娘一下。拇指姑娘手里拿着一块引火柴站着,因为她没有别的灯盏。 “我感谢你——你,可爱的小宝宝!”这只身体不太好的燕子对她说,“我现在真是舒服和温暖!不久就可以恢复体力,又可以飞了,在暖和的阳光中飞了。” “啊,”她说。“外面是多么冷啊。雪花在飞舞,遍地都在结冰。还是请你睡在你温暖的床上吧,我可以来照料你呀。” 她用花瓣盛着水送给燕子。燕子喝了水以后,就告诉她说,他有一个翅膀曾经在一个多刺的灌木林上擦伤了,因此不能跟别的燕子们飞得一样快;那时他们正在远行,飞到那辽远的、温暖的国度里去。最后他落到地上来了,可是其余的事情他现在就记不起来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怎样来到了这块地方的。 燕子在这儿住了一整个冬天。拇指姑娘待他很好,非常喜欢他,鼹鼠和田鼠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事,因为他们不喜欢这只可怜的、孤独的燕子。 当春天一到来,太阳把大地照得很温暖的时候,燕子就向拇指姑娘告别了。她把鼹鼠在顶上挖的那个洞打开。太阳非常明亮地照着他们。于是燕子就问拇指姑娘愿意不愿意跟他一起离开:她可以骑在他的背上,这样他们就可以远远地飞走,飞向绿色的树林里去。不过拇指姑娘知道,如果她这样离开的话,田鼠就会感到痛苦的。 “不成,我不能离开!”拇指姑娘说。破仑的侵
“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这样的话,我也听了不少。尤其是当我正走在弯路上的时候,每每抱怨,爸妈长辈便会用类似的话来“搪塞”我。
那时候的我,是万万不肯相信这些话的。总觉得弯路就是弯路,多余就是多余,只不过说得好听而已。直到那些曾经的弯路变成现如今的“垫脚石”才恍然大悟,大家诚不欺我,那些弯路真的没白走。
我,曾经是动如脱兔的幼儿园教师一名,现在是静如处子的新媒体小编一枚。两者相差如此之远,我是如何做到的?这还要感谢曾经那些在当时被我认为是多余的工作经验。
02在我做幼儿教师的时候,新媒体刚好兴起,没有一个自己的